喻国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居家为主、分级服务、部门联动’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建议
(一)不断建立完善农村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我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卫健发〔2020〕4号),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融合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养老服务能力。2021年,印发实施《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农村地区应当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建设,为依托村卫生室建设“居家为主”的村级健康幸福院,实现幸福养老提供了法规保障。2022年,我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黔府发〔2022〕11号),明确依托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推动将机构服务延伸到农村老年人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助餐助洁、家庭照护员培训支持等服务。
(二)不断提升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组织领导好、政策支持好、机构建设好、健康服务好、环境建设好、群众满意好的“六好”标准,持续开展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推进当地农村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已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14个。同时省级累计创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212个。积极探索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我委联合省医保局印发《全省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个性化签约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照护等居家医疗服务,逐步解决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缺失问题。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功能定位,提档升级设施设备,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54号),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规范村卫生室设置和乡村医生管理等;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明确到2025年,为1.2万个村卫生室配置医疗设备或修缮房屋,切实配齐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持续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22年底,我省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3887个,家庭医生人数56797人,持续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逐步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2018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各类资金6亿元,对164个敬老院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备护理床及辅助器具,提升护理照护能力。截至目前,全省88个行政县(区、市)共有102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床位总数1.5万张,主要收住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全省1145个乡镇,目前在运营的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含社会福利院)582家,总床位3.55万张,主要收住半失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空余床位向社会上有意愿入住的老年人开放。“十四五”期间,省级拟按照每个乡镇支持一个农村居家养老示范点,在全省支持打造一批示范点。同时,为了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正常运营,我省正在制定相关办法,对规范运营、作用发挥好的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给予运营奖补,鼓励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将机构服务延伸到农村老年人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助餐助洁、家庭照护员培训支持等服务。
(四)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鼓励盘活村(社区)闲置资产,推进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组织、协会,建立自治组织运行章程和工作机制,培育选树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贵定县盘江镇新街社区等一批农村“互助养老”典型,探索构建地方社会组织、协会参与的“共商、共筹、共建、共管、共乐”互助养老模式。
二、关于“建设村居家与乡入住‘分级服务’机制,实现精准养老”的建议
(一)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对存在安全风险、入住率低、位置偏僻、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整合,支持将条件较好的敬老院通过实施标准化改造,打造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优化农村养老资源配置。在农村形成“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敬老院-村级农村幸福院”的设施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提升农村老年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加强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能辅助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诊疗服务。进一步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三、关于“建设‘部门联动’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科学养老”的建议
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我省以民政部“金民工程”为依托,与我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进行整合,统筹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项目(一期工程),基本涵盖了政府行政部门所需的机构、人才等各类基础政务数据,2021年11月一期工程已正式上线运营。目前,我省正在以“培养市场,增加消费。培育企业,做大产业。五化并举,增进福祉。有效监管,加大扶持”为思路,统筹推进贵州省智慧养老云平台(二期工程)有关建设工作。平台将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通过移动端APP、电话热线等渠道面向老年人及亲属、养老机构设施运营商、各类第三方服务(产品)提供商、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志愿者等开放,计划包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机构养老服务、各类惠老服务、其他养老行业生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政务及监督管理等功能。平台总体设计单位已于2023年2月进场,正在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省内、省外调研工作,预计2023年10月完成设计,从而达到通过健康数据收集、动态跟踪管理,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
四、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议
2022年,我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十部门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一是提出建立省、市、县各级医养结合会商机制和工作调度机制,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推进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请政府研究。二是强化医养结合项目支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后,重点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养结合项目,给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将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申报范围。通过政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从而形成多元主体共建的服务和产品。
下一步,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持续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方面各项工作落地生效,进一步优化农村医养服务模式,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创新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形式,逐步开展以村医定期走访、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形式提供包含运动健身、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医疗康复、助餐助浴等综合性、多功能服务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主动公开)
(联系人:肖昌亮;联系电话:0851-8689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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