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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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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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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320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320号提案的答复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助力提高我省人均预期寿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建议

(一)高位推动卫生健康发展和人均预期寿命提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高规格召开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方案》《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方案》《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方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配套行动方案,提出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抓手,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强基层、建高地、提能力、优服务,解决制约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二)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实落地的问题

针对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方面。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一是出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明确加强托育机构建设管理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二是印发《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不想生、不敢生等问题,提高适龄人群生育意愿。三是省医保局制定出台了《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时,充分保障好参保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员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落实新生儿动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生后90日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全省36.05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31.4万人次,享受生育津贴4.65万人次。

(三)大力提升母婴安全保障能力

针对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方面。为加强我省妇女儿童卫生健康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一是《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动。二是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纳入市、县高质量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风向标”作用,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服务投入和关注。三是通过加强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健全孕产保健、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等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服务水平。四是积极倡导孕前检查、产前检查,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强化母婴安全风险点防范。2021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9.72/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4.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5.76‰,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关于“协调促进城镇化水平快速发展”的建议

针对以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基础等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水平推动我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方面。省委省政府高位推进,组织召开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明确我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强省会”行动的主要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路径措施,提出了全力实现城镇“五个大提升”和贵阳贵安加快实现“六个新突破”的总要求。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细化落实措施任务清单》,对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整体部署和系统设计,明确了支持实施“强省会”行动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二是组织编制省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发展规划、遵义都市圈发展规划和贵阳“外环高速公路”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等省级规划和市、县两级“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三是省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印发了支持新型城镇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等65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四是强化提升城镇人口承载能力,制定实施《贵州省城区新增常住人口“3个100万”工作方案》,将“十四五”期间贵阳贵安城区、其他市(州)中心城区、县城分别新增100万人的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市(州)、县(市、区、特区),并建立考核评估和统计监测机制。五是强化空间保障,预支空间规模4.11万公顷,用于各地城镇开发边界划订。预计今年全省新增城区常住人口62万左右,其中贵阳贵安19万左右、其他8个区域性中心城市22万左右、66个县城21万左右。城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9万套,新建或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实施40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扩能。六是壮大城市经济,提高城市产业竞争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4.75万人;引进优强企业1641家,市场主体新增70.11万户、总量达到388.71万户。累计认定省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60家。通过产业、人口、资金、生产要素的集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周边城市的经济发展。

三、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议

针对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方面。为切实发挥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能,使其能够向各类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一是成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省级试点。依托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贵州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试点项目,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探索面向全省的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管理与服务体系。截至目前,该试点在信息平台建设、线下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建设、联盟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为推动我省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农民工教育、社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支持机制。二是制定了《贵州省终身教育学分银建设工作方案》《贵州省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组建了贵州省首家职业教育学分联盟。三是通过平台建设,积极开发、建成了线上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借助开设的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还可提供网络公开查询等社会化服务。同时学分银行线下管理服务中心也在2021年正式对外开放。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8所职业院校制定具体的学习成果认定办法和转换规则,成功完成210867人次的学分银行账户注册。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一是将“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写入《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二是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三是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四是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五是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针对规范校外培训及减轻学生负担方面。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出台了《贵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黔教督〔2021〕1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及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设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门机构民办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建立了“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双减”工作专班,联合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无证无照”“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实现预收费监管全覆盖,并积极推广典型治理工作案例,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关于“积极构建养老保障、老龄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针对我省老龄化进程加速问题,养老保障和老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列为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之一,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列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点工作事项。一是研究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探索建立健全城市失能老年人机构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居家上门照料服务体系,建立活力老年人康养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通过细化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二是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各地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创建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107家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第一批9个医养结合示范县建设正在推进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转发国家《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下一步拟出台《贵州省医养结合机构管理规范》,在场地、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界定了职责范围,明确了服务项目,规范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三是印发了《2021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医养结合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已从2017年的22家增长至128家,“医办养”机构也从2017年的9家增长到45家,医疗服务在完善养老服务功能、促进老龄健康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21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28.6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6.05万人,增长5.9%。

全省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1年,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84%、7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省医保局积极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慢性病特殊疾病医保门诊保障政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体制机制,促进我省参保群众的待遇保障水平稳中有升。2021年6月,制定印发了《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49号),在全省范围内将冠心病、血友病等32个慢特病办理标准和报销政策进行了统一,促进慢特病患者早诊早治、规范治疗,减轻慢特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2年1—4月,已为全省62万慢特病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超3亿元。

  1. 关于“多举措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教育厅正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式,按40000人办学规模推进贵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2022年5月20日,贵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启动场平工程施工,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待贵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我省医学专业学生培养规模,助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正加速推进贵州大型三甲医院一院多区建设,目前省人民医院、贵医附院、省骨科医院、中医二附院等大型医院均有新院区在建项目或新建成新院区;针对贵安医院建设运行,目前贵医附院已派驻专家团队入驻,贵安医院各项运行已逐步正规化、常态化,医院门诊诊疗量日益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与贵医附院同质化。下步,为进一步支持贵安医院建设发展,我委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力争引入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贵安医院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提升带动区域内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为强省会战略实施推进,注入更强大的保障元素。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委高度重视并紧锣密鼓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紧紧盯住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各环节,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早日落地。印发《贵州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政策保障清单》,从政府办医、待遇保障、价格医保、行政审批4个方面出台30项支持政策,对照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名单,遴选国内顶尖、省内紧缺的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合作。目前,已签订两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完成建设方案编制。正在争取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等国内顶尖医疗机构来黔共建区域医疗中心。下一步,将继续以高位推动,合力争取支持的工作态势,积极推进与输出医院的对接、洽谈,打通部门间的政策堵点,解决好用地规划、人员编制、运行保障等核心问题,推进更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早日落地,为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再添新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把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强化高位推进、部门协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让人人享有健康,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健康保障。

(主动公开)

(联系人:郭 艳;联系电话:0851-868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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