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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86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7-1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14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14号提案的答复

喻国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贵州省智慧医院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互联网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及行业规范,为公立医院智慧医疗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1. 关于“建立健全行业信息(数据)标准”的建议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总体框架要求,要统一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全面夯实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严格执行医疗健康信息数据、技术、管理、安全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全面推动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建全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的信息标准化保障体系。

  1. 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的建议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互联网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成立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委网信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以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支撑平台为依托,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造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卫生健康信息共享交换通道。加快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信息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区域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实现跨医院/地域医疗信息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1. 关于“提升行业监管效率与效果”的建议

目前,我省已建设全省医药监管平台,逐步建立医疗健康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药品供应保障进行全程化监管。在医药监管平台基础上建设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要求互联网医院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无条件开放数据接口,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对接并取得《贵州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证明》。支持监管部门和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对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全过程实时监管需要,重点对互联网医院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监管。

  1. 关于“推动多主体融合”的建议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应用,丰富新兴技术在医院的应用场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助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动公开)

(联系人:雷茵;联系电话:0851-868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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