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贵州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贵州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对策》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2003年“非典”后,原国家卫生部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省卫生健康委内设卫生应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指导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相应成立了独立或兼职的卫生应急科、股。“按一案三制”原则,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完善了《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贵州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建成了全国首个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成功应对了贵阳市甲型H1N1流感、H7N9人感染禽流感、关岭山体滑坡、贵阳“5.20”地质灾害、福泉、大方、纳雍县山体滑坡、水城“7.23”山体滑坡灾害、贵安新区“2.5”意外爆炸、黔西南州晴隆县天然气管道爆炸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我省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管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督办检查组、舆论宣传组,市县两级参照省级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迅速在2个潜伏期(28天)内控制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2月17日至今,我省已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自2020年3月29日至今,已无境外新增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抓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杀,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信息报告、会商研判、督查督办等制度,果断处置多起涉疫突发情况,有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关于“加强监管”的建议
(一)积极开展立法调研
2021年省人大将《贵州省传染病防治条例》列在今年的立法重点调研工作。2021年5月19至20日,省人大科教文卫委牵头,与我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铜仁开展现场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待国家层面的机构改革和体系改革完成后,国家将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安排部署。及时设立价格监管等 17 个工作组,下发疫情防控有关通知 75 份,聚焦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等热点问题,加强市场巡查、突出案件查办、提高违法惩戒、完善惩戒机制。省、市、县和基层上下联动,实时调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 32.95万余人(次)。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巡查检查。将网格化巡查责任分解到点到岗到人,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性地通过市场监管APP,对药店、诊所、商超、便利店、小门市等场所进行全面巡查,检查经营场所 87.25 万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18.98 万家(次)、食品经营单位 56.4 万家(次)。强化与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监测、检查和处置联动机制,对网络监测发现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对涉嫌价格违法的迅速立案查处。约谈大型电商平台负责人,督促加强对平台内入驻企业的监督管理。精准研判价格形势,每日收集汇总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用品价格,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定位价格执法重点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包保督查,确保落地落实。组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州进行包保督查,深入农(集)贸市场、商超、药房药店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并开展常态化督查,深入 49 个县(市、区),对发现的查办案件少、线索处置慢、不落实防控期间从重从快处罚要求等问题现场督导整改。约谈 18 个县(市、区)局,向 7 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发送行政执法督办检查建议函。按照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等部门,三次开展督查暗访,督导各地按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冷链食品排查工作。
(三)维护物资供给市场秩序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打造行政执法、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守住了决不因价格和质量影响疫情防控的底线,市场安全秩序总体稳定。一是提醒告诫,强化行业自律。向全省 306 余万户市场主体发布价格自律公告,并组织省消协、省个协倡导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遵守价格法规。全国首批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抓取全省 140 余万户批发零售市场主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点对点发送提示短信 329 万条;全国率先要求经营者将 18 类涉及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进销货价格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召开价格稳控方面提醒告诫会议 80 余次, 要求经营者和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稳控价格和保障质量。二是重拳出击,强化执法办案。通过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两微”和官网等发布案件线索征集公告,鼓励全社会提供哄抬价格案件线索。建立执法办案日调度机制,每日分析梳理各地立案、听证、处罚、移交司法等情况,做到重大案件全程跟进、疑难案件实时指导、一般案件跟踪调度,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做到依法结案快、处罚重、移送准。全系统查处疫情相关案件 16047 件,全省 88 个县区执法办案实现全覆盖,其中罚款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对贵阳侗润堂连锁药店哄抬口罩价格处罚 180 万元的案件,得到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关注和肯定。强化联合惩戒,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药店药房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医疗保障等部门,采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移送查处案件线索机制,对涉嫌严重价格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依法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了联合打击、多层次打击的工作格局。三是曝光警示,突出违法震慑。 组织媒体高频次发布八批 32 起典型违法案例,新华社、人民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 22 家中央级媒体予以报道;今日头条、澎湃新闻、凤凰网等近 3000 家网络媒体,以及 13 家省内主流媒体刊发推送,网络总点击量超过 15 亿,其中 2 月 17日以“再现百万罚单”为题公布的典型违法案例网络点击量超过 5.4 亿次,位列全省新闻网络点击量第一名。在全国首家通过短信公益广告形式对全省 4400 万手机用户全覆盖发送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真正打疼了违法经营者,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四)强化防疫物资供应保障
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认真履行防疫物资供应和监管职能,强化服务理念,保障市场主体,维护民生需求,为防疫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一是靠前服务,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全过程指导做实生产准入保障,在全国首批开辟防控类医疗器械注册评审审批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全程指导企业,合并注册及许可检查流程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实施容缺审批,给予应急生产的批复,允许企业使用简易包装在省内销售和使用,发放口罩、防护服、红外额温计等应急生产许可批复 96张。全天候检测提供技术服务,为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全力提供标准、检测、计量等技术支持,省市场监管局帮助贵州千叶公司解决技术标准和检测等难题,企业当天拿到转产医用护目镜“路条”,第二天就开工生产,产品迅速送达湖北省鄂州市对口支援抗疫前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口罩和防护服检测机构,全员上岗加班加点完成口罩、防护服等及其原材料检测 223 批次;省计量院 24 小时加班加点完成将军山医院急需的 65 个病房“负压差”检测数据;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争取政策,开通物品编码绿色通道,免费向企业提供24 小时快速赋码服务。全链条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对新建和转产防控产品生产企业,每家派驻一名监督指导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等各方面问题,并指导其落实主体责任,从原材料采购、车间生产、 产品出厂等全链条合规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与放行的各项要求,确保生产质量安全。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对我省口罩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门报道。二是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物资质量。会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共出动执法人员 15674 人次,检查全省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熔喷布、无纺布、红外传感器等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 6810 家次,共立案口罩案件 376 件、处罚 329 件, 罚没金额 1088.03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31 件。
三、关于“平战结合,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的建议
一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聚焦实现2小时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的目标,实施全链条、全流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演练。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现场演练和桌面推演228场次。2021年以来,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处置能力。2月7日,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冬春季疫情防控实战演练,省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搭建了“双线指挥、一体联动”的指挥体系,省市县三级20余个单位500余人参加演练,重点检验了包括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医疗救治、隔离管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健康宣教、总结评价等全过程的实战能力。6月20日,为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锤炼队伍,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实战能力,确保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社防组共同举行环黔安保和援遵疫情防控演练,累计派出4辆移动核酸检测车、181人开展核酸检测演练,参演市州核酸检测队伍反应迅速,相关单位配合紧密,充分检验了贵阳、遵义、毕节、铜仁市核酸检测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展示了我省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在《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在起草《贵州“十四五”公 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时,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内容,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多层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水平、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等方面,大力推进疾控疾控机构改革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制定《贵州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从加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五个方面,指导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和可转换ICU、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基层发热哨点、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等,为切实加强我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做好政策保障。
三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目前我省全省有核酸检测机构265家,其中医疗机构157家、疾控机构9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10家,机动检测车(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0辆。按10:1混检方式计算,日检测能力达270万人份。同时,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做好核酸检测培训和人员资质认证工作,并对全省核酸检测实验室,每周开展抽样的室间质评工作。共举办远程培训5期,培训总人次约13817,现场培训1期,培训人数590人。远程生物安全培训1541人次,颁发证书1432人;远程PCR培训1202人次,颁发证书1135人;远程新冠核酸培训7560人,颁发证书3960人;远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手册第二版培训,培训对象全省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人员,颁发证书6527人。
四、关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都设置有重大疾病防控联席会议机制,由本级政府牵头组织,每年召开1-2次会议,讨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时,我省第一时间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建议启动全省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发挥了重大疾病防控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
二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2020年,争取到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21.07亿元,支持20个健康扶贫项目、3个疑难病症项目、1个中医药传承项目、57个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3个妇幼健康保障项目建设。争取到卫生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133. 76亿元,支持138个卫生项目建设。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向国家联合上报贵州省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82亿元,支持3个疑难病症项目、10个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项目、2个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项目、5个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出台并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关停等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营业场所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抓实抓细营业场所关停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市场,禁止销售野生动物,配合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关闭花鸟市场。积极配合各地防控办制定关停措施,督促做好营业场所关停工作,共关停六类营业场所共 12.4587万户。在疫情好转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分批有序放开各类营业场所。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强与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在其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 482718 个次,检查经营户 2051034 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8814 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 2 条。受理相关投诉 3 件。查办野生动物违法案件 1 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杀。下发通知和消毒指南,要求对全省农贸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商场超市、冷冻冷藏经营场所、大型仓储场所集中开展防疫消杀。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企业、冷冻冷藏经营者、大型仓储经营者全面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消杀,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共完成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杀541 万家/次。强化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管控。组织落实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必须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销售,并对退烧药购买人和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冷冻冷藏肉品风险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进口冷冻食品全链条监管防范机制,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贵阳海关等部门,自2020年6月起,在全省共采集相关样本22万份。加快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于12月18日上线试运行省市场监管局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市场监管总局平台对接。紧急排查有关涉疫食品,排查处置来自厄瓜多尔的冻虾6210.45公斤,组织铜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来自湖南的涉疫牛腩及相关人员开展核查处置。全面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排查冷库、食品生产加工、商超、农贸市场、冷冻冷藏食品经营等各类经营主体7379 户次, 完成食品抽检1930批次,责令整改61户,立案查处6件。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防控作用。通过与通信网络运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重点地区来黔人员的排查等工作,准确掌握重点地区来黔人员的行动轨迹,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依照处置规程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自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7月1日,我省人群核酸检测累计16847874人次。“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累计13123072人次。“愿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累计3724802人次。
五、关于“多措并举,多角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立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全省通过“政府储备一批、医疗卫生机构储备一批、生产企业储备一批”等方式,建立医疗物资保障体系。每周对全省307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院385家,乡镇卫生院137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3所,民营医院1054家),103家疾控机构(其中,省级疾控1家、市级疾控9家,县区级疾控93家)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截止目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一级响应期间一个月物资需求量”的标准,外科口罩库存 3555.54万个;医用防护口罩库存318.05万个;乳胶检查手套库存731.44万双;速干手消毒剂库存49.38万瓶;护目镜库存32.4万个;防护面屏/防护面罩库存37.27万个;隔离衣库存124.16万件;防护服库存92.19万件。扎实做好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工作,建立防护物资紧急采购渠道,完善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防护物资紧急调用管理,确保防控应急物资及时高效合理用到急需的地方。
二是强化应急生产能力储备。新冠疫情初期,积极组织企业自主研发,紧急生产、转产口罩、防护服(隔离衣)、负压救护车、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口罩生产企业从最初的仅有3家企业到目前已有100多家口罩生产企业;防护服(隔离衣)、额温枪、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疫物资通过自主研发,从无到有,实现了自产自供。同时,紧急研制出我省首台负压救护车和首台热封机,我省红外测温仪和熔喷布生产也实现“零的突破",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是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新冠疫情期间,实行“一厂一组”进驻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蹲点帮扶。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有关研发项目的模具、用工、资金、原料、设备、包装等重难点问题73个。组建7个工作组深入各地协调解决规上企业复工复产问题180个。分批组织全省136家企业向国家申报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争取优惠政策支持。组织9家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第一批银行贷款需求共计1.59亿元。遴选83家医药物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四是大力推动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提升。从省十大工业(健康 医药)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400万元支持企业扩充产能储备, 提高企业在制造工艺、灭菌等重要生产环节及关键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推动产品质量改进提升。同时,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的通知》,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口罩行业健康发展。
五是全力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提前完成上半年国家布置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通过加强组织调度。按照“属地政府组织、卫健部门打针”的原则,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由乡镇(街道)主导、村(居)具体实施,精准动态掌握人员接种情况,加大动员和组织力度,确保“应接尽接”。同时,结合国家供苗情况,我委制定并细化每日接种任务,每日调度4次,及时掌握各地疫苗接种实际情况,督促进展缓慢地区加快接种进度。我委将派出省级驻点组赴9个市(州)开展驻点指导直至接种任务顺利完成;对工作滞后地区将限期督促整改。通过积极争取疫苗供应。除国家计划向我省供应的疫苗外,我委积极协调国家疫苗工作组,相关企业于6月23日前向我省加急供苗,确保我委有足够的时间组织并做好疫苗配送及有序接种工作。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积极建议。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听取贵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机制,重点提升省疾控中心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加强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和“医防协同”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继续保障全省各级发热门诊规范运转。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卫生领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陆婧;电话:0851-868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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