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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80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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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57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57号提案的答复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疫情中公共卫生防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我省第一时间启动全省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迅速在2个潜伏期(28天)内控制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进入常态化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抓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杀,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信息报告、会商研判、督查督办等制度,果断处置多起涉疫突发情况,有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一、关于“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式,我省按照国务院新冠疫情控制组发布的全国各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定期在我委微信公共平台和网站上公布,同时发布疫情防控须知及要求。各医疗机构由院感部门根据发布的信息及时调整更新院内防控信息,并告知全员工作人员,通过不断地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及信息发布机制,有效防止人员筛查的遗漏,降低疫情扩大风险。

二、关于“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建议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贵州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三、关于“针对住院服务管理,各医院需设立住院患者综合过渡、缓冲病房”的建议

根据《贵州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凡新入院患者,需到缓冲病房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做下一步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关于“妥善开展应急手术等救治服务”的建议

我委积极指导各医疗机构针对急诊手术患者,按照要求处理需要设置缓冲病房和负压手术室外,根据各疾病的特点,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和预案。结合工作要求,我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对各医疗机构缓冲病房、负压手术室以及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院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建设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务必确保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以培训等方式增强医务人员院感意识。

五、关于“针对院感防控和急危重症救治并重”的建议

一是加强院感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底线”,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压实“院长作为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等。要求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载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二是加强院感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岗位人员储备,做好拟新从事院感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我委委托贵州省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基地在省将军山医院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拟新增的医院感染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目前全省共参加培训1576人,并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了合格证书。同时要求培训合格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对医疗机构所在人员开展院内的培训。据统计,目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远程视频、院内培训等方式对院感防控知识培训约93万人次。三是开展检查督导。根据《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建立院内每日自查、院间每周互查、卫生监督机构每月抽查、院感质控中心飞行检查等常态化巡查机制,卫生监督机构、院感质控中心共进行7轮检查,并将结果进行书面通报,情节较重的立案督导。四是守牢安全底线。转发了《关于湖北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新乐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不力情况的通报》《关于广州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发生医务人员感染情况的通报》等,要求各级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守住院感防控红线安全底线。

六、关于“在政府扶持地州级医院增加人员、硬件设备的前提下,倡导就近就医、推广远程治疗服务”的建议

一是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与帮助。我委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纳入贵州省“十件民生实事”,投入25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等级评审和三级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地州、县级医院软件和硬件,从去年年底到目前,共推动2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复审12家,等级医院评审6家。通过评审和创建医疗机构的综合实力得到提升,有利于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二是大力开展远程医疗平台建设。我委贯彻落实《“健康贵州2030”规划纲要》要求,于2020年3月启动了互联网医疗一期工程建设,互联网一期项目投入6169万元,旨在优化提升远程医疗平台功能。该项目严格按照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逐步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7月底启动了乡镇卫生院院内信息系统与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启动与“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平台对接工作,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据统一由支撑平台提供。该项目已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项目初验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就近就医,推进远程医疗常态化运行,提升群众对远程医疗的理解和认可度。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惠;联系电话:868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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