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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79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3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13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13号提案的答复

陈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农村脏、乱、差状况”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村容村貌不断提升。通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行动,全省新创国家卫生乡镇527个,国家卫生乡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健康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全国率先实行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60个整县推进县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选取“分散治理”为主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无动力、微动力”处理工艺,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8175套,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961.91公里,日污水处理能约20.73万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2669个,覆盖率20.2%,受益人口约323.69万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以“五净四美”为主题、“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工作,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持续改善农村脏、乱、差状况,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

二、关于“加快改水改厕步伐,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根据《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我省扎实开展“厕所革命”工作,三年共新建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94.89万户(任务完成率112.65%),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5%。全省各地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厕所革命”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从厕所封闭管理到开放管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持续开展“文明如厕·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户用厕所,推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统筹衔接农村厕所(含各类公厕和户厕)的尾水治理,减少厕所尾水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关于“坚持不懈地开展农村健康教育,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5年的12.87%提升至2019年的15.63%。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持续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推广正确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文明行为方式,培养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关于“探索建立享受低保等政府兜底保障政策人员卫生考核绩效制度”的建议

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要求。《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黔府发〔2015〕2 号)明确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应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6 号)明确规定“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办法,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低保金”;《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10〕16 号)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农村低保金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救助冲抵和扣缴各类款项”。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国家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不宜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与个人卫生状况考核结果挂钩,只能通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 7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9〕24 号),将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引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公共秩序,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根据“十四五”规划,积极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0851-8681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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