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妇幼健康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妇幼健康工作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卫生健康委以加强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基础,创新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和服务模式为动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质量为重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统筹全省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十三五”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98亿元,改扩建妇幼保健机构98家,省、市、县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全省共设置规范化计划生育门诊582家,规范化孕产期保健门诊623家,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668家。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妇产、儿科薄弱临床专科短板,在全省147家县级综合医院开展“2+5”重点专科建设,其中,儿科45家、新生儿科21家、妇产科29家、妇科30家、产科16家。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市(州)共有三级以上妇幼保健院7家(三甲6家),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47家(二甲36家)。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与2015年相比,从人力资源来看:专业技术人员增加7075人,增幅达137.27%。从技术人员职称来看:高级职称增加214.01%,中级职称增加47.38%,初级职称增加157.56%。
(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妇幼健康主要指标持续向好
一是建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23家、新生儿救治中心118个,覆盖所有县(市、区)。二是14家产前诊断机构覆盖9个市(州),161家产前筛查机构覆盖88个县(市、区),全面建成覆盖所有市、县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网络,产前筛查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2015年—2020年产前筛查率逐步提高,从17.62%提高到64.85%,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的13.44/万降至2020年的8.44/万。三是创建国家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9个、母婴安全示范单位12家,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40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5家,发挥示范和标杆作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四是信息运用更加普及,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与省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补发实现一网通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随访、就诊以及儿童健康智能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启动省、市、县、乡使用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质量管理模块,规范免费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工作。“十三五”以来,我们不断推进生育全程服务,努力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和保障,全省妇幼健康主要指标持续向好。202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5.9/10万,连续两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47‰、婴儿死亡率5.01‰,两个指标首次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三)妇幼健康机制建设更加健全
近年来,我省将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纳入医改重点任务推进,全省14家妇幼保健院纳入国家机制创新试点单位,69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一类事业保障、二类市场调节,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外联国家和省外优质医疗资源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远程医疗常态化运行。积极实施黔医人才计划,全省共有61名副高以上职称妇幼健康医务骨干参与。推动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对口帮扶城市和东部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帮扶关系,对口帮扶已实现全覆盖。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全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2016年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妇幼健康工作的意见》(黔医领办发〔2016〕1号),2017年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7〕61号),多部门联动,共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全面保障两孩政策顺利实施。2017年与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通知》(黔卫计函〔2017〕131号),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转介到残联实施康复救助。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妇联印发《2020 年贵州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两癌”检查确诊的中晚期贫困妇女在享有大病医保救治以外,可得到妇联组织10000元/例的救助。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问卷调查的通知》,深入了解我省婚育人群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态度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自愿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深入实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管理,目前已经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系统和公安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互通。
(五)妇幼健康服务可及性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不断推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积极融入健康扶贫大局,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目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已覆盖全省88个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进一步提高;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受益儿童年龄扩大到36月龄,实现与幼儿园、中小学营养补充无缝衔接,2020年度累计受益儿童40.2万人,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不断加强艾梅乙母婴阻断工作力度,在每年的“12.1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全省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规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020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宣传、教育、公安、网信等11个部门印发了《贵州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作为艾滋病防治领域重点工程之一推进,调动更多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优势,细分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效显著,HIV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优于全国4%的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逐步得到满足。
二、关于提案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确保县级妇幼保健院按期完成等级创建工作”的建议
目前,我省88个县级妇幼保健院中,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妇幼保健院有47家,其中二甲达36家。近年来,我委不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 2022 年)的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坚持政府办医主导地位,积极争取将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成立由人事、编委、发改、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合力研究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指导。三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动对标对表,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工作量、责任人,层层分工、逐级压实责任。
全省力争2021年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十四五”期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60%达二甲标准。通过创建工作,解决妇幼保健机构短板弱项,整体提升服务水平。
(二)关于“成立全省妇幼健康协会,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委已经开始着手谋划此项工作,积极推动成立全省妇幼保健协会,规范全省妇幼健康服务行业标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疾病项目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我委印发了《贵州省中央转移支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工作要求、经费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内容,不断提升我省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水平。
(四)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妇女保健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印发了《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妇幼健康工作的意见》(黔医领办发〔2016〕1号),《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7〕61号),着力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一是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以生育健康全程服务为载体,免费为孕妇进行5次产前检查。全面推行妊娠风险分级管理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实现孕产妇风险管理防线前移;全面推广普及住院分娩,2020年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加强产后访视,免费向所有产妇提供产后1周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服务,开展产妇产后保健指导和健康检查,进行母乳喂养和产后避孕指导。逐步建立起系统规范的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服务模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20年达91.35%。二是加强新生儿访视和健康指导。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新生儿访视率2020年达94.36%。加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结合不同发育阶段特点,为1岁以内儿童提供4次免费健康检查,为2岁和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免费健康检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检查,重点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和心理发育评估、听力和视力筛查,为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口腔保健、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2020年达91.9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2020年达92.93%。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积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我省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开展。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将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着力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产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步下降。
(二)持续激发妇幼保健机构内生动力
全面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切入点,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创新体制机制。
(三)不断增强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后劲
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妇幼健康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紧缺人才培养。促进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通过远程医疗、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提高数据统计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一是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阵地,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中心,积极推进乡镇建立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站、村级建立儿童早期发展活动室(乐园、中心)。二是推动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和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免费实施,不断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覆盖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服务供给,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提高服务可及性,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三是推动妇女“两癌”检查保障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我省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优先惠及全省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妇女,从而有效降低患病率,提高早诊早治率,提升妇女健康水平。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宇宏;联系电话:0851-868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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