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设置医务人员优先窗口 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氛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国家、我省先后出台了多项关心关爱措施,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了良好的尊医重卫社会氛围。今年4月13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使他们持续健康投入防控救治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就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提出6个方面意见。一是保障工作条件。明确要切实为医务人员(含疾控人员,下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加强防护物资和设备配备,切实做好医院内部防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切实保障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二是维护身心健康。明确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可根据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安排带薪休假。三是落实待遇职称政策。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四是加强人文关怀。强调做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务人员的家属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各地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为医务人员提供参观游览优待政策。五是创造安全的执业环境。健全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依托建设“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巩固多部门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行为。六是弘扬职业精神。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宣传力度,发掘先进典型,及时开展奖励和表彰。做好烈士评定褒扬、抚恤优待等工作。
一、关于“在全省火车站、机场、汽车站、医院、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等提供公共服务单位和部门,设置医务人员优先通道或窗口”的建议
2020年,我省420家旅游景区通过对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村医实施免票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尊医重卫社会氛围,向医务人员致以崇高敬意。经我委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商,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应条款支撑为医务人员设置优先通道或窗口。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有关部门设置医务人员优先通道或窗口,积极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医务人员的身份登记工作,制作统一的医务人员身份识别电子证件,防止非医务人员享受优先政策”的建议
目前我委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正在推行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待全面推行后,可以用于身份识别。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医务人员的身份登记工作。
三、关于“建议加强医务人员工作特殊性享受优先政策的舆论引导,防止其他职业人员进行攀比”的建议
有关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我委积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并利用“5·12”护士节、“8·19”医师节等时机举行活动进行大力宣传。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切实保障落实医务人员权益,促进全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和关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雪梅;联系电话:0851-868207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