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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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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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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066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066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初级卫生保健网络构建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初级保健机构的建设”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近年来持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全省基本实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全覆盖,各地基本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全省居民建设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包含居民医疗服务相关信息。通过推进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融合。初级保健机构按照国家分级诊疗定位,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为主,我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除颤仪及复苏气囊等用于抢救的相关设备和仪器设备。

二、关于“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大力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落实村医培训工作,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201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我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人才匮乏、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学历提升、岗位轮训、骨干培训等计划,全面提升基层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康复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五大能力,培训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18年-2021年共线上线下培训2万余名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护士,村卫生室人员,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2021年将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409名、骨干全科医生36名、乡村医生1686名,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二是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已累计组织17284名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其中中专升大专1516人、大专升本科15768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3629人。三是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村医岗位培训分别达3216人次、3394人次和53504人次。遴选900名优秀村医到贵州省人民医院进修学习1个月,组织7650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四是组织4812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驻点服务1年。

2016年,我省以开展国家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为契机,建成了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专网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平台,率先在全国构建了“一网络、一平台、一枢纽”远程医疗架构。通过持续三年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2018年全省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共1836家完成全覆盖,其中,省级医院12家、市级44家(综合医院26家、中医院8家、专科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9家)、县级237家(综合医院89家、中医院60家、妇幼保健院88家)、乡镇卫生院1441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家,实现远程医疗县县通、乡乡通。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教学、远程会诊是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远程视频教学、远程会诊等功能服务,充分发挥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乡镇卫生院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县乡一体的同质化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加强绩效考核和开放职业提升通道”的建议

我省各地已建立对乡村医生实施绩效考核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相关制度。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网底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因素,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等系列文件中就如何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分别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部分县(市、区)已经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乡村卫生缴纳了养老保险。截止2020年底,我省有2个市(州)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政策,96个县区(含新蒲新区、金海湖新区等)中有60个县区落实了村医养老政策。

我委鼓励各县区通过各种方式打通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渠道,如遵义市习水县就为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乡村医生队伍,合理调配和用活现有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编资源,2020年起,建立了县财政统筹解决报酬、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管理的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机制。

四、关于“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及建立家庭档案服务”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省陆续印发了《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医改办发〔2016〕17号)、《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8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以建档立卡人口为重点,达到签约服务全覆盖;要以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为重点,达到签约服务全覆盖;要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重点,签约率达60%左右。一般人群,按照自愿原则,努力探索提供基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巩固和逐步扩大签约范围。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宣传指导、签约门诊预约服务、签约转诊服务、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新生儿访视等在内的家庭医生签约基础包服务项目。在家庭医生签约基础包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基础签约服务包,明确签约服务项目,按重点人群分类分别签定相应基础服务包并做好履约服务,做到一人一档、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同时,每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基层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以发放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展板等方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内容,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信任度及知晓率。

2016年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对辖区内下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接收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主要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主。并明确严格控制三级综合医院规模及不合理床位扩张。指导三级医院充分发挥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普通门诊。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面推行基层首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实行急慢分治制度。

2019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对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明确提出,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制订医共体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牵头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牵头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五、关于“重视医养结合和社区康复”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并多措并举纵深推进医养结合。一是以政策措施作保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会同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优化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保障措施5个方面35项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医疗与养老在政策、资源、服务等三方面的有机融合。二是以试点示范为抓手。坚持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采取多部门“共同建”、因地制宜“毗邻建”、挖掘优势“扩容建”、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联合建”、公建民营、委托医疗机构托管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累计培育10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46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28个安宁疗护试点。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28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两证齐全(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进行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80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12475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0908张,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区域)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01345人次。全省医、养机构签约量达1147对,医养结合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是以人才培养强支撑。组织440人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各地加强督促,组织学员按期完成线上培训,获得学分。举办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护理人员培训班,对来自全省60个医养结合机构的60名医疗护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同时,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提质改造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加大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度等措施,残疾人生活、康复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文件,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与保障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改造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各地依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残疾人提供治疗、康复、供养服务。2020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692万元,用于支持全省12家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改造和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改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硬件环境,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 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851-8681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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