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国冻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健康教育多层次人才队伍,保障健康贵州建设》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强化健康教育人才体系建设、培养多层次专业人才,做好医防协同、教防协同的专业化队伍和工作机制,提升健康教育人力储备,近年来,我委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居民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一、关于“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强化现有健康教育人才体系建设工程”的建议
(一)健全健康教育干部队伍。省疾控中心内设健康教育所,正处级,配备所长1名、副所长1名,编制10名。2019年12月,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明确“到2022年实现每10万人配备1.75名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职人员”。省卫生健康委设宣教中心为委正处级事业单位,有编制20人,负责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市(州)级以上均设有专门健康教育所或健康教育科。
(二)优化健康教育工作考评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2月31日制定下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9〕30号)明确指出,“强化各类公职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机构建设。”我省组建了由分管副省长为主任的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全省各地参照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组织构架,也组建了本地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实施。2020年1月,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贵州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设置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对健康知识普及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州、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健全健康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定期举办健康促进与教育管理培训班。省、市、县、乡级健康教育培训体系从2008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健全,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制定印发年度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实施方案。2017年以来,省级每年都举办健康促进与教育管理培训班,对市县级健康教育骨干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市、县级每年也开展逐级培训,确保乡村级健康教育人员全部纳入培训。二是积极推进“健康教育进万家”项目活动。我省2014年启动的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在其中的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等建设引导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 以及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计生协启动的“健康教育进万家”项目活动,逐步建立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工作者为主体,媒体、社区、村委会干部、社区网格化管理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健康教育人才资源池,有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健康教育宣传。
(四)加强人才队伍编制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规定:“坚持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除机构编制工作部门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得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作出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明确“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要求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对上级业务部门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要严肃查处”,市、县疾控部门编制审批管理权限在机构编制部门,省卫生健康委无权干涉下级疾控部门机构编制设置。我们将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更大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学科体系建设,培养多层次专业人才”的建议
我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历提升教育、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持续加强健康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健康宣教能力。
(一)加强健康教育培训。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强院感、疾病预防、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人文沟通培训,在临床诊疗中围绕病人疾病,加强对病人的健康宣传教育。在全省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教育中,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加强学历提升人员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知识教育和培训。
(二)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充分利用远程网络等手段,加强医务人员健康宣教知识及能力培训。2020年,我们坚持以健康扶贫、疫情防控为统揽,积极推进全省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多措并举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主的远程专项培训,全省累计150余万人次参加了培训。
(三)逐渐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目前,我省已有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等16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专业,2020年毕业生数约为24000人;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共计63所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应急救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38%以上,为我省医护类服务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三、关于“建设医防协同、教防协同的专业化队伍和工作机制,提升健康教育人力储备”的建议
(一)加快健康促进医院建设。2014年以来,我省在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中,将医防协同的措施纳入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内容和验收标准,目前全省在建健康促进医院247家,将于2021年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二)继续加快乡村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一是发挥卫生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快乡村医疗队伍建设。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医疗卫生专业及相关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临床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并加强指导与支持,提高该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引导职业院校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积极投身农村医疗工作。同时,鼓励相关院校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培养培训医疗人才,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农村医疗人才队伍,适应和满足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二是鼓励职业院校主动适应乡村地区医疗卫生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引导带动职业院校主动适应乡村地区卫生医疗发展需求,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推进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优化调整专业设置。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良好的医德医风要牢牢扎根在每个医务人员心中,就必须要重视思想教育。省教育厅通过三年的职业教育,大力宣传卫生改革的精神,树立无论改革如何深化,形势怎样变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的道德观念不能变;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不能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诚信第一的位置不能变。同时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文化建设。利用橱窗、标语、校内刊物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教育人。加强医护院校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寓教于乐的文艺、体育、专业知识、技术操作等竞赛、既丰富了学生的文化生活,又弘扬了正气,增强了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凝集力,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推进健康医院建设,加强健康教育人才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健康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 7 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段小雄;联系电话:8689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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