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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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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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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42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42号提案的答复

林昌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公共卫生行业能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涉及公共卫生行业、部门间的系统调配机制”的建议

2003年“非典”后,原国家卫生部即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省卫生健康部门内设卫生应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我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相应成立了独立或兼职的卫生应急科、股。“按一案三制”原则,我省制定完善了《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贵州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建成了全国首个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成功应对了贵阳市甲型H1N1流感、H7N9人感染禽流感、关岭山体滑坡、贵阳“5.20”地质灾害、福泉、大方、纳雍县山体滑坡、水城“7.23”山体滑坡灾害、贵安新区“2.5”意外爆炸、黔西南州晴隆县天然气管道爆炸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

新冠肺炎发生以后,我省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管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督办检查组、舆论宣传组,市县两级参照省级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起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迅速在2个潜伏期(28天)内控制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2月17日至今,我省已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抓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杀,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信息报告、会商研判、督查督办等制度,果断处置多起涉疫突发情况,有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机制,建立多部门高效协作、职责明确、平战结合、指挥通畅的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关于“尝试建立地方疾控部门与医学高等院校的附属关系”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地方疾控部门和高校缔结附属关系。2017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贵州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专家组,按照《贵州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指标体系》,对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申报贵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了实地评审,结合专家意见,同意并批复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成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贵阳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探索公共卫生教育基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在条件许可的医院建设2个以上公卫专业教育基地,为培养公卫专业学生的医防结合能力创造条件。同时,我省将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预计“十四五”期间建设2 个左右国家级、5个左右省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

三 、关于“拓展公共卫生信息化采集途径”的建议

一是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全覆盖。自2004年建立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以来,我省推动2188家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达到全省传染病网络直报全覆盖,实现了传染病实时报告,实时监测,每一例传染病病例个案均可通过直报系统实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严格做到2小时报告、2小时审核;从2005年开始,每年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等传染病报告指标进行了综合督导,我省传染病报告监测质量逐年提高,全省平均传染病报告率达到了“十三五”规划要求的95%以上。二是建立传染病例网络监测哨点。在各市州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有不明原因肺炎、重症肺炎及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制定了医疗机构传染病及异常信息监测报告流程方案,将被动监测和主动监测两种方式相结合,及时监测发现各类传染病发展态势并为传染病暴发流行和新发传染病早发现早防控提供了基础数据信息。在国家尚未建立新冠肺炎报告系统的情况下,我省早期共有16例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是从基层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系统中发现并上报的。三是搭建信息化监测预警平台。为能在监测系统中快速准确发现各类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及时向疫情发生地发出预警信息,2018年由省疾控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与国家疾控中心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自主研发的“贵州省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预警辅助决策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利用人工智能筛查技术将以往的人工筛查和报告聚集性疫情的时限和准确性提高了70%以上,有效杜绝漏报迟报问题。四是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国家不断更新的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同步更新改造原有预警辅助决策系统功能,完善“病例个案信息”和“密切接触者观察登记信息”两个模块功能,实时动态监测全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发病情况,及时预警处置聚集性疫情,并为一线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提供移动终端平台,填报的调查信息可直接通过数据交换上报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仅可保证疫情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免去了基层防控人员重复上报各种数据报表的工作压力和多次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错误问题。五是建立切接触者观察登记记录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密接检测”功能,为基层社会管控人员提供密切接触者观察登记记录平台,动态监测在集中隔离点或居家观察的重点人群健康信息,保障被观察者隐私安全,免去逐级上报的繁杂工序。六是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处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有效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我们组织对2013年版的《贵州省传染病事件报告与处置标准》进行了修订,印发了《贵州省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规范》(黔卫健发〔2019〕46号),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何履行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收集、分析、调查、核实职责。七是建成现场流调信息采集及智能化分析系统。2020年,利用国家资金,投入3000余万元,建设全省“传染病直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现场流调信息采集及智能化分析系统”,并在今后以此为基础力争拓展建成“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可在民众、社会舆论、疾控中心和医院等专业机构在发现不明疾病时,触发监控,迅速进行监控分析,精准发出疫情预警,大幅度提升我省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判、评估与响应能力。

四、关于“实施公共卫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基层疾控人才培训项目”的建议

一是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 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加快我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明确要加快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建设2 个左右国家级、5个左右省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将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探索建立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做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公共卫生硕士学位的衔接。力争我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持续扩大培养规模。二是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把德育作为医学人才培养的首要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要求全省医科类本科高校临床相关专业开设公共卫生相关课程。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方案,鼓励非医学高等院校开设公共卫生相关选修课程。三是加强疾控人才培训。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疾控部门申报争取国家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我省公卫人才的规范化培训。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强院感、疾病预防、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人文沟通培训,助力医防结合持续推进。采取集中与分段、必修与选修、远程与面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培训中注重加强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知识培训。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充分利用远程网络等手段,加强医务人员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2020年,我们坚持以健康扶贫、疫情防控为统揽,积极推进全省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多措并举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主的远程专项培训,全省合计150余万人次参加了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积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充分研究、结合实际,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推动我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宏远;联系电话:1398408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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