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苗医苗药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全省苗医药保护、传承、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地位及作用,决定了发展战略中必须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优先的位置。近年来,我省就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贵阳中医学院协议》任务内容和“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工作内容,贵州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三方于2016年共建了贵州省苗医药研究院。研究院着力整合贵州民族医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贵州省苗医药重点实验室、贵州苗医药博物馆等平台资源,做好苗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重点解决苗药产业发展中的关健性技术难题,努力打造提升具有鲜明苗医药文化特点的贵州苗药品牌。研究院通过苗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产品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推进苗药产业化的过程中,为其他民族医药产业的传承创新提供了示范,推动了贵州乃至全国民族药产业技术进步。二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目前未设有苗医药专业,但我省贵州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开设了中草药载培与鉴定专业,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开设了中药学专业,贵州民族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开设了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贵州中医药大学开设了中药制药专业,直接服务我省苗医苗药产业发展。2019—2021年,毕业生分别为650人、547人、606人,目前在校生为5490人。三是高度重视民族医药课程体系建设。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唯一的中医药高等院校,该校着力发展以苗医药为代表的民族医药教育事业,先后出版了《苗族医药发展史》《苗药资源学》《苗药学》《苗医基础》《苗医临证》《中国苗医史》等特色教材。《苗族医药纵横谈》课程获批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中药学(民族药学)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高度重视苗医药教育发展,在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苗族文化与苗医药发展史》、《苗药资源学》、《苗药与苗药制剂》、《苗药临床学》等民族医药课程。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高校办学情况、就业情况和市场需求等适当增加招生规模。继续努力申请以苗药学、苗医学为主导的民族医药类专业和申请执业医师考试中增设苗医类别,积极推动以专业系统化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不断加大民族医药科研和学科建设投入力度。设立民族医药科研和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民族医药研究高端平台,不断培育标志性成果。并进一步支持学科与企业开展科研合作,按照“多学科、跨行业、医教研产结合”的思路组织开展民族医药科研工作。
二、关于“推动苗医药开发利用”的建议
一是推动民族医药研究平台建设。我省致力于以苗药为代表的民族药挖掘整理与继承创新,在国家部委支持下,建成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贵州民族医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贵州省苗医药重点实验室和苗医药博物馆等27个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二是推动民族医药科研攻关。目前,我省民族医药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等科研课题,并取得相关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余项,其中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贵州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重点攻克苗药研发关键技术和应用转化,主持和参与研发苗药56个,民族医药科研工作取得较大成果。三是推动民族医药文献整理。经过多年共同努力,克服少数民族无文字等困难,我省发表民族医药相关的论文共2680余篇,核心期刊论文316余篇。四是推动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方法利用。贵州民族医药在实践中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探索和积累了很多经验。民族医药极具特色,在很多方面有独到疗效,突出的是在皮肤病、骨折、烧烫伤、结核病、骨髓炎、妇科、蛇咬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的基础建设,保证其后继有人,持续发展,对民营的民族医医疗机构,特别是门诊诊所要加大关心支持力度,帮助其提高临床水平。建立民族医药治疗重大疾病的临床科研平台,从临床实践中研究发展民族医药,为民族医药提供舞台,促进民族医理论的突破。
三、关于“制定完善行业标准”的建议
2014年1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2016年组织了黔东南州确有专长民族医人员考试,对考试合格的398名民族医医师颁发了《乡村医师证书》,允许其在黔东南州辖区内的户籍所在地开办诊所和门诊部,或受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担任医师。
2018年2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对民族医从业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该类人员的考试并入乡村医生管理。但截至目前,该州未开展单设的民族医考试。
2020年1月22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西南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对民族医从业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该类人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可在乡村卫生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苗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保护,积极开展苗医药标准研究和制定(已完成苗医慢性疼痛诊疗技术标准55项,苗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及临床诊疗术语制定107项,苗医保健技术标准制定7项)。
四、关于“打造苗医药文化”的建议
在医院设置方面,目前我省现有苗医医院1家(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加挂苗医医院的3家(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苗医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贵州省苗侗瑶民族医院〕、凯里市中医医院〔凯里市苗医医院〕)。在法治保障方面,一是《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于2021年7月1颁布实施,明确加大对以苗族医药、布依族医药、侗族医药等为代表的本省民族医药支持力度,对经典名方、民间验方,制定目录予以保护,并鼓励推广、开发和应用,加大对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等内容,为民族医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我省省级层面以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别制定了专门保护与发展民族医药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民族医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三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18年7月13日颁布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并于同年8月1日起施行。加大对民族医药文化及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对民族医药特色疗法的发掘利用,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保护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黔南州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四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0年12月15日颁布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积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苗医药产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支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药食两用产业,探索创建苗医药博物馆,组织举办苗医药博览会、论坛等活动,加大宣传,加强苗医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贵州省苗医药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7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孟胜平;联系电话:0851-868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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