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县级中医院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建立省内各级医共体
(一)目前我省医共体的相关政策和情况
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和安排,主要在县级层面实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建立新的整合型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以优化资源配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已于2019年6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卫健函〔2019〕115号),要求全省各县全面启动以包括县中医院在内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绩效“六统一”管理,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形成资源和服务的上下贯通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分级诊疗。目前全省各地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正逐步探索和推进中。由于紧密型医共体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整合,因此只针对公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实施。县域内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尊重其运营的自主权,政府鼓励和支持其自愿、依法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业务、学科建设等方面开展医联体合作。
(二)全省中医院医联体建设的进程
1.全省三级公立中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全省各三级中医医院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自己在医疗、科研、教育及管理上的优势,重点把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作为技术指导医院,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同年年底,全省7家三级中医院就完成了与194家医疗机构(其中,有4家三级市州中医院、99家二级中医院、30家民营医院、71家乡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并签署医联体协议,我省中医医联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同时,我省还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中医医联体建设的推进,有效推动了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解决了现有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进落实了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就近就医,老百姓看病难、看病挤问题得到一定的程度缓解。
2.多形式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省、市(州)级三级中医院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县级当地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一是加强对医联体内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开展了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举办学术讲座、业务培训、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利用远程网络会诊系统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得到有效治疗;疑难病症及时转诊,得到专科医生诊治,这对引导居民基层首诊、逐步改变其小病直接到大医院找专家的就医观念和习惯,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二是促进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医联体内上级把优秀的医务人员下派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开展门诊、手术、查房、讲座以及其他技术交流,一方面通过直接处理疑难杂症,高效解决病人病痛;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施教,提高了医护人员水平。
3.多方努力,逐步建强县级中医医院,发挥县域中医龙头作用。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贵州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借力全国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加速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6年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启动以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调与各兄弟省市、各相关部门的倾力帮助和精心指导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和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省共64家三级中医医院,分别对口帮扶我省全部64家中医医院。兄弟省市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到贵州为对口帮扶督战鼓劲,推动东西部中医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2017年6月,发达地区的三级中医院对口帮扶贵州省的省、市、县三级64家中医院实现全覆盖,2017年以来,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省级财政投入4.3亿元,围绕《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加强55个县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2018年我省新增仁怀市中医医院、德江县中医医院2家县级中医医院获评国家级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20年5月,金沙县中医院、福泉市中医医院、铜仁市碧江区中医医院3家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努力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
二、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一)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
1.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发展。一是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进一步探索和丰富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推进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二是出台了《“贵州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贵州省名中医”为指导教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通过师承教育继承和整理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研究、发展中医药学术,培养优秀的中医临床人才。三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号)要求,大力推进培养中医药名医传承人才工作,下发了《贵州省中医名医传承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立医疗机构遴选350名具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700名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继承人。通过连续3年的带教跟师学习,传承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培养基层中医临床骨干和中药技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
2.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贵州中医药大学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我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基地,整合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培养我省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培育孵化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学术团队,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不断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骨干队伍人才培养。针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等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额总体向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倾斜,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人才,加大基层中医医疗人才的培养力度。
2.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发〔2020〕9号)、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黔卫健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3.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人员培训力度。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黔中医药函〔2020〕4号)文件要求,2020年计划完成对5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医疗人员进行中医能力提升培训和5000名村卫生室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中医人才引进力度
一是搭建平台招搅中医急需人才。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我省中医事业发展急需,指导中医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深挖人才(项目)需求,定期编制发布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需求目录,重点依托贵州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专项人才引聘等平台载体,组织中医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开展集中精准揽才。
二是实施项目集聚中医高端人才。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我省中医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引进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来贵州发展,对入选对象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加快人才落地见效,引领推动中医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同时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促进一批海外留学人才落地落实,共推贵州中医行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三是政策倾斜引进中医实用人才。针对中医领域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实施引才“绿色通道”,按规定对中医行业领城用人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人才,以及急需短缺人才、特殊人才,可简化考试程序聘用或直接考核聘用。对贫困地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及开考比例等方面限制,并允许拿出适当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或周边县户籍考生进行招聘。
四是强化措施培育中医本土人才。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强化基层中医行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建设中医领域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给予建站经费补助,支持招收博士后。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大力开展中医养老、护理等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提升从事中医行业人员技能,并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时组织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中医行业机构开展科技服务,助推我省中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