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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723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10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89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89号提案的答复

张湘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心肺复苏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心脏骤停时有力有效防止猝死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心肺复苏急救体系建设

医疗急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供给来源。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原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3 号),以及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均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特别是在今年抗击新冠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人民政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执政理念。

近十余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支持下,各级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的努力下,我省社会急救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院前院内快速反应、救治能力已显著提高。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黔府发〔2017〕35号)指导下,全省120急救中心与紧急救援中心按照“平战结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原则,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进行并轨、整合,建成统一指挥调度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目前建成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 80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9个(贵安待建)、县级70个。各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与当地各医疗机构组建了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实行医疗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形成了院前院内救治一体化无缝衔接的救援救治体系。在急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中,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实现与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防联动,提高统一指挥调度能力,我省整个急救体系建设已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关于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培训

(一)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的普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年)》要求,我委与省委、省政府多部门联合起草了《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征求意见中),将以逐步普及、提升能力为目标,以大力推进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及技能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为主要任务,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现场开展自救互救的认知度与参与意识。充分利用在全省各地急救中心现有的互联网+、急救APP等信息平台,构建全省“心肺复苏急救培训”大数据信息服务格局。到2030年,力争我省公民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普及急救知识、加强急救技能培训,也是多年来医疗行业一直致力在倡导和实践的工作。根据省红十字会统计,近几年来我省各级红十字会、急救中心面向社区居民、学生、军人、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农民工举办的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等公益讲座15000多期,累计普及培训达160万余人。

在患者发生心跳骤停的现场进行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是提高心跳骤停患者院前生存率的重要手段。随着此项工作的深入,相信更多通过培训的公民能掌握更多的基本急救知识与技能,具备现场为心跳骤停患者实施心肺复苏的能力。

(二)长效机制的建立。

建立以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政府部门牵头、广泛动员、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急救中心、医学院校等社会团体现有培训设施和志愿者作用,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培训工作,以行成多元化培训长效机制。同时,将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教学培训设施的购置、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宣传等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共同筹措、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财政分级投入、分类保障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公众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心肺复苏的普及宣传教育。

我委将与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充分应用电视、广播、公共媒体、贵州急救APP等各种新闻平台以及科技馆展现优势,有针对性的推送自救互救知识及应急救护和宣传防灾避灾、传染病防控知识,推广急救设备的使用。通过电视台、报刊开辟相关栏目,组织开展“全民急救日”、“白金10分钟”、“黄金1小时”等方式进行相关知识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健康小贴士、建立固定宣传栏、设立社区(村)级紧急医学救援宣传员,发放公民自救互救知识读本,充分利用融媒体、手机移动终端等推送简单易懂、易学、易会的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 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关于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仪(AED)

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仪(AED)涉及到仪器配置规划、管理及资金筹备等问题,更与公众掌握基本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水平息息相关。

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站,学校、体育场馆、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工业企业、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仪(AED)及初级急救设备设施,需要各地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导、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备资金机制,并建立相关的规范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逐步分批、分阶段推广实施。同时,要将体外自动除颤仪(AED)管理纳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急救中心统一管理中,以确保急救设备的规范使用。在急救中心信息系统中建立大数据AED地图,在发生心跳骤停患者的第一现场,通过汇集至急救中心的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联络、就近调集医疗急救志愿者,为抢救心跳骤停患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

积极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使公众通过参加急救中心或红十字会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心肺复苏及体外自动除颤仪(AED)使用技术,确保心跳骤停患者现场救治的有效性和救治的安全性。

四、关于社会医疗急救立法

您提出的地方急救立法是针对性、现实性很强的建议。目前全国4个直辖市及部分省份、20多个城市出台了地方医疗急救相关法律法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9月颁布的《贵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为我省医疗急救立法提供了参考借鉴。目前,省级层面正在研究推进医疗急救立法,《贵州省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已列入省政府2018-2020年立法计划的调研类项目,我委为起草单位。地方医疗急救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部门的协作。医疗急救法中明确社会公众在特定情形中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免责规定,无疑是对公众作为第一目击者参与现场急救最有力的支持。

加快我省地方医疗急救立法,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按照立法的程序,认真做好有关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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