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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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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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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65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65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民建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村医收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最基层的卫生工作者,在我省农村卫生第一线,乡村医生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

一、关于“政策上支持”的建议 

2011年以来,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等文件,明确了村医补助方式、标准,建立了养老退出机制。

乡村医生收入组成:第一,政府定额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从2011年以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高于300元的按所在县(市、区)标准执行。第二,政府年终考核奖励,经年终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奖励。第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范围等因素给予定额补助,从2012年起达到人均每月417元。第四,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的40%左右用于向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五,一般诊疗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医疗机构管理,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关于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医药〔2011〕158号),采取门诊总额预付的方式,按照服务区域内参合农民每人10-15元的标准向村卫生室支付一般诊疗费。按省级文件规定测算,目前我省服务人口规模在1000人的乡村医生,只要能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月均收入不低于3700元,年收入可达4.4万元左右。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等系列文件中就如何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分别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部分县(市、区)已经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乡村卫生缴纳了养老保险。截至目前,我省96个县区(含新蒲新区、金海湖新区等)中有49个县区解决了村医养老问题(其中仅有28个县区由政府出资按照企业职工的标准为村医购买了基本养老保险,3县区由政府出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为村医购买了基本养老保险,14个县区由政府出资为村医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个县区由乡镇卫生院出资采取三种方式为村医购买养老保险)。8个县区正在开展试点,39个县区未解决。

二、关于“正确引导村医掌握政策,合理增加收入;科学有效管理,通过加强引导,增加慢病病人的检出率”的建议

一是《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求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我省一直利用中央及省级资金实施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村医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每年把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计划并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的村卫生室中遴选6196名村卫生室人员参加国家项目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及村医相关政策、高血压、糖尿病、儿科常见病、中医药诊疗技能,并结合本地常见病多发病情况调整培训重点,通过线上培训10学时,线下集中安排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培训基地进行为期7天学习实践,切实提高村医的服务能力。三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确保辖区内村医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及日常工作技能。确保村医能正确了解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政策和基本工作技能。四是乡镇卫生院每个月召开辖区内的村医学习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强化村医的政策掌握能力。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全面提高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及业务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村医生合理收入,增强慢病病人的发现率。

三、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建议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乡村医生培养机制,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其中明确规定“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专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省级财政给予7700元/生/年补助,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参照5年制补助标准,相关规定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工作;在进修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2016年,我委与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等6部门共同制发了《关于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37号),正式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3+2”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截至目前,我省共招收2050名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19年,首批536名临床类专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已到基层履约服务。毕业后定向就业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6年,纳入聘用岗位管理,其中服务期前2年按规定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2年培训期纳入服务期计算,服务期满后,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简化程序,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制管理。

为了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教育,2016年至今共计招录了3629名村医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毕业后,95%以上村医将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储备,我省各大医学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均是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基地,各地以县为单位,结合实际,根据辖区村卫生室的岗位设置和村医需求,与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对接,举办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班,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乡村医生后备人才。

    四、关于“将常用药纳入基药目录,价格不高于药店,提高村民到村医务室就诊补贴额度,让更多的病人走进村医务室”的建议

一是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明确“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少数民族地区可增补少量民族药”。2019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明确“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各地原则上不再增补药品。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需要,以省(区)为单位增补少量民族药”,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少数民族地区”是指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五个省级自治区。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贵州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卫健发〔2019〕31号),为维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权威性,我省明确取消了“贵州省增补药品”基药目录,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定,省级已无调整补充基本药物目录的权限。二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以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为导向,根据我国疾病谱和用药特点,充分考虑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为依据遴选出的药物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685种国家基本药物,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覆盖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兼顾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用药需求,都是临床必需、治疗首选、疗效确切的药品。三是2019年3月,针对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情况,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对生产企业名称、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五个信息”完全一致的1620个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与市场零售价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及时通报省医疗保障局,向医疗保障部门动态调整药品采购价格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提出建议。同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药品采购价格专项核查整治工作,对中标价不合理、价格虚高的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约谈、暂停挂网、列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严肃惩戒,确保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供应稳定。

五、关于“改善农村交通”的建议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组组通”硬化路。2015年,我省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截至2017底,全省21817个建制村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通客运,提前年完成交通运输兜底性任务,成为西部第1个、全国第14个实现建制村通畅的省份、全国第10个实现村村通客运的省份。2017年8月,我省启动实施农村“组组通”硬化路,截至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累计投资459亿元建成“组组通”硬化路7.87万公里,全省30户以上村民组通畅率从2017年6月的68.9%提高至100%,打通了群众出行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帮助提高村医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村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村民就医获得感,我委依托省级数据中心,统一定制开发了“贵州省村卫生室信息系统”,提供给全省村卫生室免费使用。目前该系统正在全省村卫生室推广使用,通过信息手段,能切实将村医从繁重的,事务性的数据中解放出来,减轻减化村医的工作任务,更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医疗的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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