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00:00:00 农历: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71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29
  • 文  号:
  • 黔卫健建议复字【2019】5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32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32号提案的答复

邓胜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开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养结合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贵州2030”规划纲要》《贵州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6〕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医养结合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二)加强部门配合。我省建立了以原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为召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老龄办、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医养结合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厅局组建联合督查组赴各地开展医养结合专项督查,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印发《关于及时将新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紧急通知》,开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绿色通道。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的通知》,全省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有效缓解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负担,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739934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建设。经我省积极争取,成功将贵阳市、遵义市和铜仁市申报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试点方案,建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贵阳市加强政校企合作,由政府、学院和养老机构三方签订医养结合协议,共同打造以专业养老护理、慢病管理、疾病康复、心理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多功能健康养老综合体。遵义市积极推动“贵州遵义桃花江国际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铜仁市碧江区利用梵净·康养乐园智慧服务平台,联合有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养等一体化服务。2016年以来,我省按照坚持“保障基本、市场驱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省累计培育了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35个,探索形成了“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合作”等模式。采取政策引导和资金补助等方式,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成并投入使用4200个农村幸福院,覆盖全省所有乡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5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69个,基本实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各地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受益老年人达155万人。

(四)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我省将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贵州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老年护理作为2017年及2018年贵州省护士岗位技能竞赛项目,切实提高我省老年护理服务水平,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医学照护,推动我省老年护理发展。省民政厅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开办9期养老护理员技能实操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在岗一线护理员人员共计538人;于2018年6月举办全省社会福利工作座谈会暨提高养老服务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130人。省人社厅2016年从黔东南、威宁县、钟山区选拔810名学员到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接受护理员、养老护理、保健按摩等专业课程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744人,实现就业684人;2017年度做好护工、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培训1.5万人,培训后就业1.16万人;2018年全省完成培训4.3万人,培训后就业2.4万人,超额完成家政、护工等紧缺劳务人员培训输出1万人的目标任务;2019年将家政服务业培训作为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任务继续推进。

二、我省医养结合工作主要成效

(一)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服务需求,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作合作等多种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018年,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22万人次,生活照料125万人次,健康管理20万人次,中医药服务6万人次。

(二)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等就医便利服务,截止2018年底,全省94%的二级以上医院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58.69%;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2.24%。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优势,利用基层卫生院中医馆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理疗、推拿、熏蒸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积极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申请开办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我省医养结合机构从无到有,截止2018年底,全省培育医养结合机构40家,床位数4448张。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的“1+5”医养服务新模式(“1”是指搭建医疗养老机构联盟平台,“5”是指向医疗机构、社区、家庭、乡镇、智慧平台五大领域延伸医养服务)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征集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典型案例。遵义市桃花江成功申报为全国13家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之一。

(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蓬勃发展。一是探索“养中有医”模式。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云岩区中心敬老院、瑞颐养老院分别建立了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二是探索“医中有养”模式。在黔东南州凯里中心医院、贵阳修文扎佐林场医院等医院开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同时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三是探索“医养合作”模式。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与贵阳市多家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向协作养老机构派驻具备执业资质的康复医生、护士、康复技师,协助协作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康复理疗室,并开通送诊接诊“绿色通道”。钟山区黄土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融合式建设,共同为社区和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探索“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模式。我省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气候条件得天独厚和民族医药资源丰富等优势,把气候、生态、康复、休闲、医疗、养老、养生等多种元素融合,各地大力开发怡养、旅养、康养、护养、医养等服务产品,建设了一批集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项目。

三、所提建议答复

(一)关于“健全工作机制”的建议。我省已建立了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理顺管理体制,统筹考虑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规划等问题,继续加强医养结合政策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2017年11月,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发〔1998〕44号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纳入各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必须取得卫计部门批准的卫生医疗资格和省医保定点资格的条件。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州)也在陆续纳入符合条件的医养机构作为医保定单位。例如,贵阳市。为了推进贵阳市的医养结合工作,人社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计划,对贵阳市四家运行虽不满一年的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对其医疗资格、医务人员配备、财务制度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时反馈至机构负责人,以便尽快的纳入医保定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落实养老机构内部有关医疗机构备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批准设立医疗点,加大相关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建立完善困难家庭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补助政策,加大对服务失能老年人养老机构的扶持,积极开展居家养老照料护理服务,支持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贵阳、遵义、铜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贵阳、六盘水开展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

(三)关于“强化队伍建设”的建议。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交流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省护理职业学院,将加大专业护理人才的培训力度。省人社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加大职称评审服务力度,畅通我省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要求的学历和社会工作从业经历,均可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相应级别考试,通过考试后,单位可结合实际聘用到相应岗位上。目前,社会工作师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国家层面正着手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准备工作,有望近两年开展考试工作。从2016年起,我省采取适当放宽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课题等7方面政策,对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职称予以扶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养老、康复、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可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2019年,省人社厅还将根据国家安排,适时调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省民政厅将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工作,明确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确定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需求类型,针对不同需求提供服务。将建立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照料护理人才保障政策、民办仰赖机构照料护理人才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提高养老服务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进一步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9年7月22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蒙敏;联系电话:86891193,138850709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34 中文域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 黔ICP备14006722号-9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3127号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

联系电话:0851-86870000 管理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