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秀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县级妇幼保健院创等级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级妇幼保健院由于财政困难,导致无力解决设施设备问题”的建议
我省县级妇幼保健院确实存在由于财政困难,导致机构建设缓慢,基础设施落后、人才队伍缺乏等问题。我委向来重视妇幼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黔财社〔2009〕66 号),一是对于医疗卫生资源供不应求的地区,坚持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二是转变机制,提高投入效率。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政府对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将实施县级妇幼保健院创等级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构建有利于县级妇幼保健院创等级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关于“指导县级妇幼保健院创建等级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的建议
县级妇幼保健院创建等级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一直都是我省妇幼体系建设中的一大难题,我委针对这一难题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二是根据《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黔财社〔2009〕66 号)提出各级政府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助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的主要责任,尤其是人才招聘予以补助。三是有相关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四是贯彻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的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进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工作纳入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督查指导工作,更好的推进二甲创建计划。针对您提出的该建议,在我省下一步推进二甲创建计划中,省卫健委将加强对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二甲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2019年7月25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曾静;联系电话:8689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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