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长期以来对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加大财政补偿,提高精神卫生人才队伍的集聚力”的建议
我省目前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包含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精神科)155家。其中精神病专科医院共有105家,编制床位数9441张,实际床位数22049张,其中67家设有精神康复科。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有50家,其中有23家设有病房,共计编制床位数2692张,实际床位数4429张,有12家设有精神康复科。
近几年,我省社会举办精神专科医院增多,各地积极开展人才引进,我委积极开展内科转岗精神科医师培训,我省精神科执业医师逐年增加,从2012年的480名(每10万人口1.38名)增加到2018年3月底的 1092名(每10万人口3.13名),精神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护士3422名、心理治疗师78名、心理咨询师138名,达到我省精神卫生“十三五”规划要求“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的目标。
省财政持续加大卫生健康发展财政保障力度。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各级财政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8年,全省卫生健康支出481.87亿元,同比増长9.64%。下步省级财政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财政部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规范资金管理、积极配合部门做好我省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关于“建立立体多面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精神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的建议
统筹资金做好精神卫生人才培训培养。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9号)要求,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对市县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按规定给予补助。
2017-2018年共计下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3239.5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507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167.53万元,安排120万元用于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补助资金2018年比2017年增加101153万元。2019年已下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中央和省级补助资16915.44万元。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统筹人才培训培养资金用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解决我省精神卫生人才短缺、能力不足的问题。
继续开展内科转岗精神科医师培训,增加精神科专业医师数量;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培训,在精神专科医院接受2周以上的脱产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及服务能力。
三、关于“完善精神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促进精神卫生队伍结构合理化”的建议
精神健康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课题,政府一向重视大众的精神健康并不遗余力推动精神健康方面的发展。随着大众对精神健康的关注,市民对精神健康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面对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是政府鼎力支持卫生机构重建计划,进一步为卫生机构在提供精神健康服务方面创造更理想的条件与环境。二是建立精神健康服务人才招录聘“绿色通道”,招揽多专业、多学科人才,为精神健康服务团队注入新生力量。三是实施我省在岗在编的精神健康服务人才培养计划,提升精神卫生服务团队服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精神健康服务队伍。
为加强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队伍建设,规范精神科从业人员管理,国家卫计委于2014年7月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在按照《执业医师法》严格审核医师准入的基础上,对在医疗机构精神科从业的非精神病专业医师变更为精神科执业范围或转岗为精神科、基层岗位医师加注精神科执业范围等特殊准入情况作出了相关规定,放宽了精神科医师准入条件。
四、关于“加大精神卫生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建议
进一步加大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近些年来我省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重点围绕心理领域专业特长,联合共青团贵州省委、省直属机关职工组建了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与主流新闻媒体联合主办多年“中高考生心理健康进校园”“儿童自我保护大讲堂”公益活动,助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等节日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推广,共同营造尊重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推送出省级百优医生2名、百优护士2名(均为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培养了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农民(市民)省级讲习员、共青团省委“青年之声”心理健康知识科普专家等一批科普型医学人才,助力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与推广。
随着新兴传播媒介的深入普及,下一步我省的精神卫生宣传工作将通过大众化的传播手段,拓展打造一批公众认可的传播平台,运用数字化、视频化等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更直观地像社会大众传播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深挖行业典型,弘扬精神卫生的崇高性和光荣性,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019年7月25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陆婧;联系电话:0851-8682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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