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界:
你委提出的《关于在社区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站”的建议
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方面,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强化顶层设计,总缆全局,统筹安排,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黔党办发〔2012〕16号)、《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黔党发〔2018〕10号),组织实施《贵州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各地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社区养老等服务项目,重点发展面向社区老年群体的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并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重点为社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区照顾、心理疏导等服务。
“十二五”以来省财政直接投入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1亿元,省民政厅共投入彩票公益金投入3718万元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基础设施,截至2018年底,我省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448个,城市社区服务站4164个,农村社区服务站13248个,覆盖所有的乡镇(街道)99.2%的城市社区、99.6%的行政村,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居民、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全机制、搭建平台、壮大动能、深化改革,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着力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5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5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4500个,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所提建议,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完善心理疏导室配置,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就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保健服务等的基础上,加强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改善和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助他们提升晚年幸福感。
二、关于“聘请心理健康咨询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生)作为顾问,配备专业心理疏导员”“制定相关工作的管理实施办法”等8项建议
我委将“积极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工作纳入《贵州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提出: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推动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医疗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贵州省定为老年健康西部行的项目点,制作《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进行健康宣教,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大学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基本预防、失能预防、失智预防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开展义诊和上门健康综合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全省37个城市社区项目点、农村10个项目点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今年6月,全省组织开展2019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各地按照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敬老人,爱护者人,有利于老年人健生活的社会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好《费州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项目,优先满足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切实帮助他们提升晚年幸福感。
2019年7月25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陆婧;联系电话:0851-8682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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