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贵州省医疗机构中三级甲等医院每年进行综合排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优化对全省三甲医院检查的评分标准”的建议
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文件指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是由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各地适当补充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部分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包括功能定位、质量安全、合理用药、服务流程、资源效率、收支结构、费用控制、经济管理、人员结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信用建设、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等14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其中包含26个国家监测指标)。同时,我省还增加了对三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等内容,并实行同步考核。
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于2019年3月1日组织召开的“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统筹做好我省绩效考核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指标定义、统计口径、评价标准、来源路径,确保“属地化”考核,我省已拟定《贵州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且正在征求意见中,文件将于近期下发。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将对全省55家三级公立医院(其中包含32家三甲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2019年11月底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完成全省2018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前一年的绩效考核工作。
此外,还将对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权重,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形成具有我省特色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关于“向社会公布全省三甲医院检查结果和排名”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019年实施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完成考核指标分析后,将根据国家直接监测考核的26个绩效考核指标,一把尺子量全国,将绩效考核结果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019年7月2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武蔚凤;联系电话:0851-8689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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