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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668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05
  • 文  号:
  • 黔卫健建议复字【2019】32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14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14号提案的答复

何枢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一直以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基层为重点,切实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努力探索深化医改的贵州路径,着力解决广大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

一、关于“逐步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倾斜。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款机制,探索有利于基层医疗单位的补充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的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全省共计投入约80亿,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一是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全覆盖,2016年争取中央资金18970万元、省级8280万元,采取新建、改扩建、部分功能完善等方式,全面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二是大力实施“百院大战”,已建成29个、主体完工40个。三是全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2016年为全省农村中小学共配置了校医12708人,2018年,各级投入资金6295.55万元,为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配备29种医疗设备。四是加强疾控体系建设,近三年共争取中央资金26040万元,支持县级疾控中心建设项目47个。五是切实强化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5780万元建设1145个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投入约2.6亿元建设1300个基层中医馆。六是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全省已建成覆盖省、市、县、乡1827家公立医疗机构的四级远程医疗体系(其中县级医院154个),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通”“扁平化、零距离”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二)加强队伍建设。2016至2018年期间,我委大力实施学历提升、岗位轮训、骨干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千人支医、人才引进六大计划,全面提升基层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康复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五大能力。一是全省已累计组织17284名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其中中专升大专1516人、大专升本科15768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3629人;2018年继续组织6800名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二是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村医岗位培训分别达3216人次、3394人次和53504人次。三是从县级医院分别选派病理、儿科、重症医学、急诊急救、检验和影像等1000名技术骨干到三级综合医院培训3至6个月,遴选900名优秀村医到省医进修学习1个月,组织7650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四是招收3150名订单定向生,其中2600名全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5639名,其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367名;“3+2”助理全科医师859名,转岗培训全科医生1283名。五是组织2712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驻点服务1年。

(三)建立激励机制。2019年3月2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明确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通过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号)要求,在未来三年内,继续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

二、关于“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卫生人员引入机制;建立符合基层需要和各类人才特点的培养机制;建立基层卫生人才的稳定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基层人才匮乏,仍是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 210号)等系列文件中就如何建立人才招录“绿色通道”,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配齐配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人才培养。为加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人才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6年,我委与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等6部门共同制发了《关于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截至目前,我省共招收1650名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定向工作6年;为了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教育,2016年至今共计招录了3629名村医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毕业后,95%以上村医将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储备,我省各大医学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均是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基地,各地以县为单位,结合实际,根据辖区村卫生室的岗位设置和村医需求,与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对接,举办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班,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乡村医生后备人才。

三、关于“大力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不断推进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建议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待遇,从省级层面统一制定乡村医生养老机制和退出机制,解决村卫生室人员的养老问题,稳定人员队伍,保证网底不漏。力求农村卫生健康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乡村医生补助。2011年以来,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等文件,明确了村医补助方式及标准。第一,政府定额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从2011年以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高于300元的按所在县(市、区)标准执行。第二,政府年终考核奖励,经年终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奖励。第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范围等因素给予定额补助,从2012年起达到人均每月417元。第四,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中的40%左右用于向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五,一般诊疗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医疗机构管理,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关于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医药〔2011〕158号),采取门诊总额预付的方式,按照服务区域内参合农民每人10-15元的标准向村卫生室支付一般诊疗费。按省级文件规定测算,目前我省服务人口规模在1000人的乡村医生,只要能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月均收入不低于3300元,年收入可达4万元左右。2012年以来各级政府每年投入约16613万元用于乡村医生补助,至今累积投入约132904万元。

(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关系到我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网底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因素,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等系列文件中就如何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分别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部分县(市、区)已经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乡村卫生缴纳了养老保险。

四、关于“转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扎实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大力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规范医疗行为,实现资源共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近就医需要”的建议

2017年印发了《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省级试点县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确定贵阳市乌当区等15个区县为县域医共体省级试点县的通知》,通过一批县域医共体建设省级试点,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的有效模式,实现县域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65%左右,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2018年3月,在六枝特区组织召开了全省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力推进全省医共体建设工作。2019年3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县域医共体座谈会,邀请省内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分管领导、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对开展医共体建设以来的经验做法、面临问题及需省级支持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截止2019年3月底,我省各市州均已建成2个及以上以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为核心的医共体。其中遵义市、六盘水市、铜仁市各县(市、特区)全部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全省医共体建设开展县域已达45个,共组建医共体85个,519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其中。全省10个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全部开展了医共体建设。

目前,我委正在试点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关于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医共体在全省推进步伐。

2019年7月2日

(附注: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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