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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667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05
  • 文  号:
  • 黔卫健建议复字【2019】40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17号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17号提案的答复

党德先委员:

您提出的《做好残疾人康复政策落实工作》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对于促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有重要支撑作用。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是脱贫攻坚的核心任务,一是要确保贫困残疾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要积极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大政策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将基本康复服务送到每一个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身边。三是要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康复机构、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因此,推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涉及残联、卫生、医保、民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合作机制。2016年,贵州省残联、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扶贫办、贵州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成立了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省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一、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省卫生健康委从2016年底开始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了《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医改办发〔2016〕17号),明确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采用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模式,为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截止2018年底,已经为我省61.7万名残疾人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他们制定了个性化服务包,为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康复服务;对65岁以上残疾人按情况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为符合条件的不同类型残疾人签约对象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包括提供康复指导、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二)残疾人医疗保障方面: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构成,分别覆盖城镇从业人员、城乡非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在制度上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截止 2018 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4029 万人,其中职工医保 431.9 万人,城乡居民医保 3661 万人,两项制度覆盖率达到 95%以上,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为切实提高残疾人康复治疗的医疗康复水平,省医保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2〕27 号)、《关于将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14 号)以及《关于将康复综合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黔卫计办发〔2016〕76 号),将 29 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包括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儿童康复治疗项目,切实的提高了残疾人康复保障水平。同时,省医保局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按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签约数量,以每人 3 元的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确保残疾人享受到家庭医生提供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康复服务。

(三)加强残疾筛查和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生儿听力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筛查,部分地区开展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筛查,贵阳市试点开展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贵阳市和遵义市试点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2018年,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71.43%,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转介到残联实施康复救助;全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人数达54.95万人,筛查率达97.27%,其中先天性甲低确诊237例,接受治疗237例;苯丙酮尿症确诊30例,接受治疗29例;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确诊22例,接受治疗22例;G6PD缺乏症确诊1064例,接受干预1018例。有效确保了致残致畸出生缺陷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降低致残率。自2016年起,我省陆续在全省实施了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累计救助患儿童1050人,救助总金额达106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贫困出生缺陷患儿家庭经济负担,减少儿童残疾的发生。

(四)推进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方面:省卫生健康委大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一是推进“教、防、筛、诊、治、访、救”七位一体出生缺陷防控模式,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建设,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截止目前,全省通过审批获得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有9家,覆盖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西南州、铜仁市5个市(州);获得资质的产前筛查机构有85家,产前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三是聚焦重点疾病,落实防控措施。以我省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疾病为重点,深入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避免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患儿出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地贫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爱心传递、防治出生缺陷”公益行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省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政策落实尚不到位,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的覆盖面和“获得感”还有待提高,帮助广大残疾人恢复补偿身体功能,提高脱贫能力,顺利完成残疾人同步全面小康任务压力还比较大。

基于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针对提案建议,贵州省残联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多次进行座谈调研,已于2019年4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我省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9〕16号),明确目标任务和五大工作措施。通过认真贯彻《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搭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平台;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强化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促进残疾人康复与康复医疗的融合发展;推进残疾预防,切实减少残疾发生等具体措施,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卫健部门发挥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格局,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基本康复需求,202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全力推进健康贵州建设,有效维护残疾人健康,防止“因残致贫”、“因残返贫”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我省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度。一是着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二是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康复服务经费足额到位;结合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积极支持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向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倾斜,加强签约服务和人员培训的经费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争取社会捐助等多元化经费来源,确保精准康复服务,特别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顺利实施。三是成立残疾人康复专家指导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各村(社区)建立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与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筛查评估、转介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康复服务等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相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大对培养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家庭医生团队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水平,不断增强签约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2019年7月2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宇宏;联系电话:0851—8681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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