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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65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7-16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刘晓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黔东南州苗侗医药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在政策扶持、经费引导的基础上,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探索、临床研究,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工作;支持相关机构开展苗侗族中药材相关研究,保证苗侗族中药材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开展苗侗医药的基础理论研究;依托资源优势,以产学研模式,围绕苗侗创新药物研发和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开展研究,全省包括苗侗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取得了极大进展。

一是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探索、临床研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苗药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19号),明确以贵阳中医学院民族医药研究院、黔东南州苗族侗族医药研究所为主,开展民族医药研究,抢救、挖掘、探索、整理民族医药医理、药理和临床诊疗技术;推进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不断推进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对苗侗医药进行挖掘、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将苗医药和侗医药纳入省级名录,并积极推荐申报国级名录。目前有省级名录6项,国家级名录项《侗医药(过路黄药制作工艺)》《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

二是新增苗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18年4月,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新增苗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在贵州省苗医医院(贵阳中医一附院)、黔南州中医院、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试点开展,为制定我省苗医药传统特色诊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及相应价格标准,建立健全省内公立苗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苗医药传统特色医疗服务补偿办法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完善以苗药为代表的中药民族药技术创新体系。2014年底,“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贵州建设,通过资源的整合,在产学研联盟的基础上,重点突破制约苗药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该国家级高端研发平台落户贵州建设,标志着国家层面对我省苗药科技创新的认可,是我省苗药产业取得的历史性突破。2015年,为进一步集聚人才、实现优势资源共享,促进苗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不断深化和发展,省科技厅立项建设了“贵州省苗医药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2015年,省科技厅支持黔东南州开展“苗侗健康医药产业化基地”建设,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2016年,省科技厅积极争取“黔东南苗侗医药特色产业基地”获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同时,给予3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四是夯实苗侗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苗医药基本理论的深化、拓展及应用研究”,给予411万元经费支持贵阳中医学院、贵州省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贵州省黔南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凯里市中医(苗医)医院等单位共同围绕苗医药历史、文化、病因、诊断、治疗、方药、养生等民族医药体系构建要素,形成全面指导苗族医药发展,具有科学性、代表性、指导性和实用性的苗医药理论体系,为苗药进入药典、苗医职业资格考试开考、苗药新产品开发、苗药已有产品市场开发提供理论、技术支持开展研究。

五是支持苗族特色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和苗药创新药物研发。在苗族特色药材栽培、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药材质量标准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先后开展了头花蓼、艾纳香、虎耳草、吉祥草、大果木姜子、黑骨藤等数十种苗药药材种植研究并建立了规范化、规模化试验示范基地,其中头花蓼、淫羊藿、何首乌、太子参、金钗石斛等5个品种通过国家GAP认证。与此同时,吉祥草、黑骨藤、何首乌、太子参、吴茱萸等一批地道品种的饮片加工、炮制工艺标准化取得了重要进展。开展了头花蓼、荭草、艾纳香等67个苗药药材物质基础和质量标准研究,建立了50个抗肿瘤、抗病毒、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等筛选模型,并建立了以苗药资源为主的贵州传统药用植物化学库,为深入开展苗药中有效成分及其作用机制以及新药产品的研制奠定了基础。

六是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围绕中药材育苗、种植、初加工以及健康养生、文化推广等细分行业培育形成了关联中小微企业,先后培育省级科技型企业159家,其中飞云岭药业公司等7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施秉县大富祥药业公司等30余家纳入省级科技型成长梯队进行重点培育。推动黔东南州火苗众创空间正式启动运营,成为提升区域民族医药行业资源整合及苗侗民族文化传承,聚焦细分苗侗医药产业领域,推动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于苗侗实体经济的重要服务平台。

七是加强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积极支持各院校开设中医药、苗侗医药类相关专业及相关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中医药、苗侗医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并加强指导与支持,提高该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鼓励院校与中医药、苗侗医药等企业、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以适应和满足我省中医药、苗侗医药发展需求。同时,在我省开展的四批传承人评审中,有6名苗侗医药的传承人列为省级传承人。在今年文化部公示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王增世被列入其中。为进一步扩大传承人队伍,2016年,省文化厅与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签订了委托培训协议,委托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培训苗族医药传承人30人。

八是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工作。将苗侗医药比较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从江县高华瑶族药浴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雷山县回生苗族医疗开发有限公司》《黔东南州龙氏苗医苗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苗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这项工作的开展,既扩大了苗侗医药的影响,同时也为苗侗医药从业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

一是继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研究传承。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以实施刘尚义国医大师工作室、4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20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和国家、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为重点,全面系统开展国家、省、市、县多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工作。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并推广应用。挖掘民族民间中医药诊疗技术。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

二是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立贵州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支持贵阳中医学院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分中心开展相关工件作。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进中药、民族药的开发,支持挖掘开发民间组方、验方,加快推出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疗效可靠的医院制剂和药物。开展民族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鼓励相关医疗机构研发具有特色的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

三是继续通过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等科技项目支持黔东南州苗侗医药围绕野生药材保护、驯化、育种,苗侗医药理论研究、苗侗医药健康产品开发等领域开展科技研究。

四是继续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支持苗侗医药相关资料的收集、挖掘、整理工作,在项目的申报、传承人培养等方面强化工作力度,支持苗侗医药的理论研究工作等,并在此基础上将更多流传地的苗侗医药纳入省级、申报国家级名录,将更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苗侗医药纳入政府保护范畴。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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