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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59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7-06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7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7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界:

你们提出的《从构建地方病—慢病防控大数据入手推进我省地方病病区精准扶贫工作》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精准扶贫模式的建议

2015年,我省出台的《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作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十个配套文件之一印发全省,要求各地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本地健康扶贫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为契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情况进行调查,彻底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包含大病、慢病、地方病等)情况。

二、关于构建我省地方病病区健康大数据池的建议

目前,我委正在建设全省村卫生室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对一精准管理:一是面对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情况进行实时管理;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医情况进行全程管理;三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自己的个人健康档案和可以得到的服务进行实时查阅,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即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

三、关于利用大数据信息对因病致贫或返贫对象进行识别和动态监管的建议

按照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89号)文件要求,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增强数据共享,由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共同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为精准掌握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对象建立基础。另一方面,省扶贫办在“贵州扶贫云”系统中设置动态调整功能,及时有效了解贫困户信息,通过与我委数据交换,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掌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为进一步促进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提供依据。

四、关于拓宽健康扶贫工作内容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委定期从省扶贫办获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未脱贫人口)信息,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对贫困人口进行身份标注,确保其享受到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我省明确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四重医疗保障”制度时,在县域内住院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实际费用的10%。对罹患13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救治;对罹患36种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单次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县以下(含县级)、市级、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5000元。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完善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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