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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76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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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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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卫生计生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省卫生计生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民进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疗改革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和培养本土人才并重”的建议

人才严重匮乏是制约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最大瓶颈,针对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我们通过开展县医院院长、骨干医师培训,加强学历提升、实施黔医人才计划、借力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等多种形式,打好“组合拳”,全方位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更趋合理。

(一)常态化开展县医院院长、骨干医师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成效,提高院长的管理能力是关键,提高骨干医师的业务水平是重点。自2010年至今,我省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县级医院院长培训、开展一次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8年来共培训县医院院长、副院长近2000人次,几乎涵盖我省县级医院院领导的全部;累计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1500余名,为县医院培养了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的骨干医师。为进一步扩充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按照《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以下简称《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我省每年选派300名县级医院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或培训1年,每年选派100名检验科、100名放射科、100名病理科专业人员到省级专科培训基地进行专项培训1年。

(二)加强学历提升教育。为进一步提升以县医院为主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2016-2018年,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医学院校,3年招收9000名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2018年实现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超过95%,到2020年45周岁以下执业医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按照2016年省政府开展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要求,由省内医学院校分区域包干负责,对2万名基层卫技人员开展学历提升。

(三)实施黔医人才计划,培养临床学科骨干。为加快贵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齐高层次学科人才稀缺的短板,国家卫生计生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启动实施“黔医人才计划”,统筹利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院和国内其他著名医疗机构,精准帮扶贵州加快三级以上医院骨干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速度。2016年至2018年,每年从贵州省三级医院中遴选约70名医学重点学科和医院管理人才,赴北京协和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和挂职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医学重点学科和医院管理人才。2016年 11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黔医人才计划”工作启动会,首期培训学员来自41家省内三级医院的70名学科骨干和优秀管理人员,分别进入10家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北京市属4家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培训。用三年时间为贵州50余家三级以上医院培养200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带动全省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并与国内最好医院建立长期友好联系。

(四)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作用。“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贵州实施的智力援黔行动。我们紧密依托专家团,积极加大县级医院与专家团核心专家的联络对接,2016-2018年,每年援黔专家团与30家县级医院开展智力援黔、技术援黔、学科援黔等合作项目,着力推动县级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等全面提升。

(五)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促进高端人才向基层流动,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基层奖励政策,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二、关于“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省卫计委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2009年至2016年,全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县级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土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18740个,总投资142.6204亿元。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实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的重大跨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大力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在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100%的中心镇卫生院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100%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切实缓解百姓“看病难、住院挤”的问题。

2016年起,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城市社区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农村地区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转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委联合省医改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等7个部门印发《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医改办发〔2016〕17号),明确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为重点,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力争实现2017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2020年全覆盖各阶段目标。截止2016年末,全省共签约1908万人,签约率53.6%,其中重点人群覆盖率约60%。其中,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共覆盖200万人,签约率28.1%;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共覆盖1708万人,签约率60.1%。

三、关于“综合施策助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建议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就医需求,201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办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流程进行了规范和优化。2015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全面放开准入条件、下放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促进社会力量办医。截止2016年底,我省大型民营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专科医院、500张床位综合医院)已从从2012年的1家增加到2016年的28家,民营医疗机构得到快速发展。

四、关于“建立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智慧医疗的助推作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便捷性”的建议

(一)关于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会诊平台问题。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力开展远程医疗“百日攻坚”行动,累计筹集专项资金7600余万元,建成了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内联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外接国家及省外部分重点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了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自2016年6月26日启动试运行以来,通过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疑难病例、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等多种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全省累计开展会诊11000余例,依托省医、贵医大附院和遵医附院等省级龙头医院运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了150余场次的培训,培训23000余人次。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纳入“十件民生实事”。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全面建成全省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安排专门资金,推动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会诊室、影像室、心电室、检验室和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五室)建设,为其配置数字化医疗设备,建设县级区域远程医疗中心,确保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建成上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覆盖省、市、县、乡的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逐步提供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检验质控、远程教育培训等远程医疗服务。

(二)关于建立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问题。2016年,我委启动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预约挂号工作,初步完成全省统一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居民健康卡平台、短信平台、电信身份实名认证及其他第三方预约挂号系统平台对接,并开展各级医院HIS系统接口改造、调试,逐步实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号源的归聚,全省已有130余家县以上公立医院已接入全省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并至少开放30%以上的号源。同时,启动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建设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强药物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联动。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委提出全面建成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和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基础平台,推动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全省统一的预约挂号平台,并面向公众提供预约挂号服务,通过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推动分级诊疗。我委将按照委员所提出的建设“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建议,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加强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助力双向转诊服务。建议委内明确双向转诊工作牵头处室,牵头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和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三)关于通过信息平台监管医疗机构医疗行为问题。2015年以来,我委通过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和全省住院病案首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病历、住院病案等信息汇聚,以此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高质耗材使用和运营管理等内容的监管,针对药品采购价格、合理用药、医疗行为、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内容,梳理出53个类别、132个数据集、5884项监管监测指标。截止2016年,已有110余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并上传数据。同时,投入资金启动建设全省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系统建成后将与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整合形成药品招标采购及供应监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评价、合理用药监测、药品知识库服务等全流程的监管服务能力。2017年,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我委提出了要全面建成全省医药监管平台,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委完成制定《全省医药监管平台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省大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同时,省级财政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下达各地1.5亿元用于补助各级医疗机构接入全省医药监管平台,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医药监管平台,并基于平台开展对医疗质量和药品全流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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