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短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了大力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卫生决策部署,自2016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转变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初步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格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别加大对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民族地区和武陵山、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确保到2020 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
一、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全覆盖。针对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的窘境,采取招聘、调配、派驻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全省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医师全覆盖工作,实现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执业医师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2017年组织省内外三级医院对所有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对口帮扶,帮扶率达100%。;组织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对56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帮扶率达100%。
三、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技人员学历提升。2017年县级医疗机构招收538名、乡镇卫生院招收840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专升大专和大专升本科学历提升教育;招收1252名乡村医师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招收165名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医师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学历提升教育。
四、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技人员岗位培训。2017年对608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带头人,对608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7133名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五、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技人员全科医师培养。2016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完成了186人的定单定向的招生。并启动了全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委托医专、高职院校为基层培养紧缺专业医学人才。同时,依托本省各高等医学(专科)院校和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对少数民族地区在岗乡村医生开展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六、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技人员职称评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即评聘及凡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2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服务1年以上政策。
七、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卫技人才引进。2016年6月,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支持和帮助下,我省以省为单位全面启动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省级财政建立人才引进奖励基金,鼓励各地制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2016年少数民族地区共11家单位获得人才引进奖励,奖励经费共计190万。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 年确保少数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实现“ 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