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供给侧求突破,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起草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去年6月下发了我省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6〕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我省的医养结合工作,将贵阳市、铜仁市确定为省级首批试点示范市。
二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成功将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推选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确定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三是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9部门《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确保医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我委在委内同时下发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到了各处(室、局)。
四是经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推荐,我委联合省民政厅于去年12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黔卫计函〔2016〕199号),确定了贵阳市乌当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等15个单位作为第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拟通过试点示范单位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
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如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与附近多家养老机构签订医疗协作协议,为休养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前往养老院为休养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如贵阳市瑞颐养老院、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如黔东南州凯里中心医院开办养老机构,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根据去年底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共20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37对;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5868家。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纳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关建议。我省已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关于建立相对集中、统一和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付机构的有关建议。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任务部署,2016年6月,国家人社部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了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效应对了全国人口老龄化的局面,有利保障了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解了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支出压力。从目前试点工作来看,试点地区大部分都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比例总体在70%左右,参保人只需自行支付30%左右,这将大大缓解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支出压力。按照安排,省人社厅已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列为2017年重点调研工作事项,目前正开展数据收集测算、需求论证、制度设计等前期调研工作,并准备赴上海、青岛、南通等城市学习借鉴试点成功经验,拟于明年按照国家要求部署,初步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试点。
(三)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有关建议。我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的通知》,我省随即紧抓贯彻落实。目前,我省已拟出《实施意见》初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实施意见》将明确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减低门槛,优化市场环境,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和服务的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力争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四)关于通过公立医院的深入改革,探索一批医养结合的范例的有关建议。我省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的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了省级首批试点示范市2个,并将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申报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确定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确定了贵阳市乌当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等15个单位作为第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同时,要求每个市(州)至少设1个市级试点示范县。拟通过试点示范单位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进一步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于近期组织召开全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医养结合工作,并将特别邀请关心支持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与会指导。二是进一步推动各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当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三是指导国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努力缓解失能和半失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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