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00:00:00 农历: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57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8-25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卫生计生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5号建议的答
省卫生计生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5号建议的答

唐永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苗医药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着力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

  2014年,抢抓卫生计生整合机遇,推动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省中医药管理局设置中医综合处、中医医政处(民族医药处)、中医科教处,增设1个处、增加4名工作人员(现有9名);全省9个市州、88个县中有8个市州、22个县单独设置了中医科(处、股),机改前仅1个市州、8个县单独设置中医科(处、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省人大开展《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调研,在省编办等部门的支持下,指导市、县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

  二、着力加强苗医药社团建设

  2014年,经与国家民族医药学会沟通协调,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苗医药分会在我省成立。苗医药分会由贵州省牵头,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参与筹备成立,挂靠在贵阳中医学院。该社团成立后,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2015年顺利承办了2015年贵州省苗医药论坛,2016年正在承办定于7月7日举办的贵州省绿色博览会·大健康产业博览会苗医药分论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省苗医药分会的业务指导,推进市、县两级苗医药社团建设,活跃苗医药学术氛围。

  三、着力加强苗医药规范管理

  一是省级正在研究制定苗医医院标准,将苗医医院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二是开展苗医重点专科建设,我省黔南州中医院苗医皮肤科和黔东南州中医院苗医肺病科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成为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在此基础上,通过专科建设对苗医治疗本专科的优势病种寻找难点和突破口,制订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疗效评价体系,形成诊疗规范。诊疗方案在全国协作组单位验证,不断进行优化修订。经过验证确认的诊疗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确认后印发全国,并在国家重点专科网络平台推广培训。逐步推动苗医理论、苗医诊疗技术和方法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

  四、着力加强民族医药科研

  利用省长资金和省中医事业专项经费开展民族医药专项课题研究,重点扶持苗医药的研究课题,力争在苗药的相关标准和苗医临床对某些疾病病名的规范、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用药、疗效评价等方面逐步取得一些研究成果。近年来省中医药管理局苗医药立项的课题有《苗族药基本理论探索研究》《苗族药制剂金乌健骨胶囊的质量标准研究》,《苗族药落新妇喷雾剂治疗骨性膝关节炎临床研究》《苗药方外洗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探索性研究》《贵州苗药铁筷子药效物质基础的研究》等。有的课题已经取得成果通过了科技厅的成果鉴定,如《苗医药理论的系统研究》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止咳苗药干扰慢性阻塞性肺病主要致病细胞因子的研究》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基层民族医药尤其是苗医药的调研,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同时将苗医药作为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和推进。

  五、着力加强政策扶持

  省政府高度重视苗医药发展。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苗药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争取苗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夯实苗医药理论基础、建好苗药种植基地、打造苗药现代物流、培育苗药骨干企业、推进苗药研发创新、扶持苗药做大市场、探索苗药衍生产业、发展苗医药特色教育、促进苗医药人才就业、提升苗医药品牌形象等十一个方面明确了若干支持措施及各部门职责,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34 中文域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 黔ICP备14006722号-9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3127号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

联系电话:0851-86870000 管理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