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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6355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5-06-17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建立失能老人特殊照顾机制的提案
关于建立失能老人特殊照顾机制的提案

  主要内容

  为积极应对包括失能老人在内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先后出台了《老年人公益保障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规、政策,我省下发了《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贵阳、六盘水市等地也积极推动建立了养老服务制度,凯里市还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6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制度等。

  这些政策和措施对于改善失能老人的特殊困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全省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的扶助政策针对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多,扶助失能老人的少;着眼于经济扶助的多,而精神慰藉的少;扶助标准普遍较低,解决不了失能老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统筹层次低,难以形成制度性保证等。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失能老人的特殊照顾机制:

  (一)建立失能老人家庭信息档案。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以县为单位对全省失能老人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统计,摸清每一位失能老人的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住所地址、经济收入、健康状况等信息,了解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每一户失能老人家庭建立完善的档案及信息数据库,并对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记录。根据每一户失能老人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服务方案。

  (二)建立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县(市、区、特区)都建立了80岁以上或100岁高龄补贴制度,部分县市还建立了6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制度,但这一类补贴不是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而发放的。建议民政部门根据对失能老人入户调查摸底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建立面向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制度,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解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经费问题。

  (三)建立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又称老年人长期照护险,被保险人从年轻时开始缴纳,在年老生病后,由护理保险来支付长期专业护理所需的高额费用。建议民政部门会同相关保险公司,研究推出覆盖全省的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当缴费者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从中支付相应的费用。通过探索建立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制度,使很多老年人免除老无所护的后顾之忧,为年老后的基本生存质量买一个保障。

  (四)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力度,优先鼓励发展专门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集养、护、医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部门要在有关高校开设老人护理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失能老人康复、护理技能培训,建立一支面向失能老人的专业化护理员队伍。

  (五)建立完善社会公益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作用,组建志愿者队伍,成立志愿者爱心机构,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护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为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治疗、护理康复、心理咨询、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加入,用慈善捐助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用爱心志愿服务为失能老人提供精神和生活上的帮助,从而极大改善失能老人面临的困境。

  (六)创建失独失能老人康复护理阵地。我省相当一部分失独家庭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而成为失能老人。他们既无子女照料,又缺乏生活保障,特别是部分老人离异或是丧偶,晚年生活极其凄凉。建议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计生协具体承办,开展对全省失独失能老人的摸底调查和集中慰问活动。会同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建立失独失能老人康复护理中心,设立康复和临终关怀病房,收住失独失能老人,使他们能够更有尊严地走完人生之路。

  省卫生计生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周承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失能老人特殊照顾机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充分发挥计生协群众团体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适时成立爱心机构,大力组建志愿者队伍,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护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在给予失独失能老人特殊照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为失独失能老人提供生活保障、养老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服务。

  一是在全省计生协“一创三建一帮带”活动中,建立村级计生协老年活动等功能活动小组,组织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关爱失能老人活动;二是在全省村(居、社区)创建计生协家庭服务中心,开展生育关怀、便民惠民、矛盾调处、红白喜事等服务活动,为失能老人的生活、健康、维权、终老等排忧解难;三是探索开展了“幸福人生——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行动”,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国计生协项目资金支持,各级配套资金,在5个市(州)27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开展了节假日慰问、发放爱心背包、亲情手机及进行健康体检、集体联谊、心理咨询、健康服务、特别救助等活动,惠及“失独”家庭成员600多人,部分为失独失能老人;四是组建了500余人的“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行动”骨干志愿者队伍,大力培训骨干志愿者,为包括失独失能老人在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志愿服务。五是通过开展“生育关怀——送温暖”“生育关怀——黔边行”等活动,试点实施计生“两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对失独失能老人进行关怀慰问、健康服务,帮助失独失能老人发生意外伤害后获得保障。六是一些地方计生协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计生“两户”家庭丧葬补助制度等,为辖区失独失能老人等提供养老、送终等服务。七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工作,从生活关怀、医疗救助、养老保障、精神慰藉、志愿服务等方面关怀包括失独失能老人在内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将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行动,进一步做好失独失能老人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完善失独失能老人特殊关怀档案,大力开展集中慰问活动;结合居家养老等形式,通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计生“两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式,给予失独失能老人特殊关怀。在此基础上,省计生协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创造条件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依托计生协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阵地,探索创建失独失能老人康复护理中心,为失独失能老人提供养老照料、医疗救助、护理康复、意外保险、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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