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阳光评审”+“云勘验”工作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发文字号: | 黔卫健发〔2026〕7号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6-09-29 |
| 废止日期: |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各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各处,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阳光评审”+“云勘验”工作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试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确认裁量基准(试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给付裁量基准(试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试行)》《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六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1:《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阳光评审”“云勘验”工作规定(试行) (1).docx
附件2:《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试行)》.xlsx
附件3:《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确认裁量基准(试行)》.xlsx
附件4:《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给付裁量基准(试行)》.xlsx
附件5:《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试行)》.xlsx
附件6:《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 (1).docx
附件6-1:《贵州省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疾控)行政机关一般性行政检查目录(试行)》.xlsx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9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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