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废止《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决定
发文机关: 省卫生健康委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发文字号: 黔卫健发〔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3-03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5-03-03
废止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废止《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决定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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