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发文字号: | 黔卫健发〔2024〕1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8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4-09-18 |
废止日期: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反馈。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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