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疾控局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发文字号: | 黔疾控发〔2024〕1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4-08-07 |
废止日期: |
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开展贵州省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补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省范围内多层次补偿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现将《贵州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管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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