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发文字号: 黔卫健发〔2023〕21 号 成文日期: 2023-09-25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3-09-25
废止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各部(室),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6号)等要求,为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科学决策能力,促进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我委制定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经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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