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发文字号: | 黔卫健发〔2023〕1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3-06-19 |
废止日期: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编办、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我们制定了《贵州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 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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