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健康监督协管员制度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发文字号: | 黔卫健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2-12-30 |
废止日期: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职业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筑牢基层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底,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贵州省职业健康监督协管员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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