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保健产品包装和生产工艺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人组织全称) |
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6669857823 |
3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邓宇能 |
5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7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黔卫健罚﹝2025﹞1号 |
8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单位违反了《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9 |
违法事实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转来信访件,有群众举报在阿里巴巴购买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黑蚁王透骨精油,使用后不舒服,网上查询了解不能放虫子,产品中有蚂蚁。2024年10月23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乔燕冰、熊欢欢到现场核实情况。现场可见12ml黑蚁王透骨精油,产品说明书标注产品名称为苗家掌灸液,产品成分与通过专家评审的卫生行政许可档案一致,但产品包装不一致。产品中可见完整黑色蚂蚁若干只,与许可档案记载的生产工艺:将透骨草、伸筋草切为1-2公分的段,同蚂蚁、全蝎置入密闭容器中用5倍量60%酒精浸泡10天,期间每24小时搅拌一次,后用100目滤网过滤,滤液静置后取上清液备用不符,现场已拍照取证。 |
10 |
处罚依据 |
依据《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
11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2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59.25元、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
13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1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85925 |
1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1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15 |
17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18 |
公示截止期 |
20260114 |
19 |
处罚机构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21 |
数据来源单位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22 |
当前状态 |
自觉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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