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职业病防治院于2025年5月26日-27日在贵阳市举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培训班,拟给予考试理论成绩和阅片成绩60分以上同志发放培训合格证,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6月4日起到6月13日止,共10天。
三、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受理电话:0851-86802050
联系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
受理电话(传真):0851-84856111
附件:2025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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