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24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专项巡视。2022年1月17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十二届省委将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纳入第十三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专项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专项巡视意见。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既严肃指出了全省卫健系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交给了我们“体检报告”,又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要求,开出了“治病”良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诚恳接受、严肃对待、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清零”的指示批示要求,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率81%,推动新建制度7个,修订完善制度1个。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委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真正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使命担当、明晰思路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强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落细。坚持以“抓好巡视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强烈意识抓好整改落实,仅集中整改期内,已统筹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高质量发展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衔接乡村振兴等召开全省性相关会议20余次,对统筹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系统安排。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专项巡视整改行业主管责任,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及时成立巡视整改专班,组建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研究审定巡视整改分工方案,对巡视整改落实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委班子成员的整改事项。二是研究印发《中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对十二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职能处(局)具体抓,级级传导压力、层层推进落实,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三是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先后3次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研究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重大整改事项对策措施,深入推进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真改实改。
(三)坚持领导带头,突出以上率下。委主要领导自觉落实四亲要求,组织调度、推动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一是带头学深悟透。在集中整改的2个多月时间内,委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11次,学习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28次,学习巡视巡察、党风廉政方面内容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以高质量发展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衔接乡村振兴。二是带头自我检视。委党组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举措,自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组成员自觉对号入座,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知责、负责、尽责,检视整改落实效果和差距,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带头严督实导。两个多月来,委领导始终亲力亲为,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先后组织15轮46人次赴发现问题的市、县开展现场督导协调工作,确保指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解决了一些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整改成效。
(四)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落实。委党组严格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指出的问题,主动自我加压,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处室、牵头责任人、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对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一是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在“当下改”中求实效、在“长久立”上下功夫、在“聚合力”上重协同、在“强监督”上求突破、在“常公开”上保落实的责任要求。二是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牌督战。截至4月11日,针对巡视指出问题向相关市州(县)下发整改通知11份,召开问题整改会议9次,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彻底开展,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加强成果运用,促进完善发展。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评估。向委内相关处(局)印发《中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做好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自评工作的通知》,对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自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真改实改,整改到位。二是全面盘点巡视整改效果。召开党组会,审议《中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提出下阶段巡视整改重点目标任务。三是研究制定长久立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和规章制度,形成了长久立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一件一件办好办扎实
委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1.切实强化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在已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委内各相关处(室)和省中医药局职责基础上,再次制定《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分解各相关厅局职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定期调度相关厅局和委内相关处室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作联动,切实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研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三是明确省委常委会或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专题会议精神下发至我委或我委参加后,第一时间召开委党组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贯彻。四是集中学习了省委专题会议暨省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五是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研讨会,组织学习贯彻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精神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5年过渡期内形成惯例,委党组每年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进行专题学习研讨1次。
2.切实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主体责任。一是印发《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医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巡视发现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省委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涉及基层卫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限对各市(州)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二是组织各地召开视频会议,强调要积极与同级财政对接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稳定村医队伍,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的可及性。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章,进一步规范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四是督促部分地方及时为村医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时核算发放村医定额补助;指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金保障,并按规定比例配备基本药物。五是强化考核评估,将药品有效期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分别纳入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督察,2022及以后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第三方评估,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长效机制。
3.切实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监管责任。一是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对市(州)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人员赴相关市(州)实地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并会同当地卫健、财政、人社等召开座谈会,对当地工作面临困难进行交流和现场指导,形成调研报告。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下步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签订承诺。四是督促指导各地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五是组成三个调研督查组对问题比较集中的五个县(区)开展现场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导,督促有关县(区)按照整改方案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每月跟踪一次、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每半年集中调度一次,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六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纳入评价内容;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4个调研组对全省9个市州的18个县区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并对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评价调研。
(二)统筹指导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4.切实强化乡镇中医馆队伍建设。一是及时调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中医药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处,负责统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研究整改措施,讨论通过《关于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整改的报告》,明确分三个阶段对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整改。三是下发《关于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 问题专项检查整改的提示函》,督促存在问题市(州)卫健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完成整改。四是开展明察暗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五是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摸底调研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启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工作,实行动态清零,切实从制度上保障有馆有人。六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利用好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机会,加大中医药人才培训培养力度,持续增加中医药人才储备,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基础,确保中医馆有人可用。七是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纳入对地方政府的高质量考核,督促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5.切实落实“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一是印发《关于抓好省委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涉及基层卫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限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制定《贵州省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并在制定的《2022年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要点》中,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进入卫生室人员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开展扫码、测体温、询问“三史”等并进行规范登记,指导各地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2022年“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工作。四是组织省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赴部分县开展现场督导,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工作进行再安排,组织开展“新市民健康新生活”项目培训,制定项目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调度各县市安置点“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工作进展。五是组织人员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健康宣传,实施“健康知识进万家”试点活动,持续培养家庭明白人,促进家庭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六是责成个别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规定,加强控烟管理,对辖区范围内卫生院进行专项督查,加强烟草控制宣传教育,制定控烟巡查监管制度,完善禁烟标识。七是督促个别结对帮扶医疗机构及时增派人员,确保派驻点帮扶人员不少于省卫健委帮扶人数要求。八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深入联系县(市、区)开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提醒督促委机关各处(局)及委直属相关单位处级干部2022年深入联系县(市、区)开展工作不少于一次,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基层将重点卫生健康工作落实落细,并对处级干部联系工作进行台账管理。在集中整改期内,已有12名处级干部赴11个县(市、区),开展联系工作15次。
6.切实发挥乡镇“远程诊疗室”作用。一是制定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远程医疗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由省卫健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分赴7家省级医院、7个市(州)开展调研,摸清远程医疗现状,梳理短板症结,为完善远程医疗政策机制打下基础。二是为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远程医疗的积极性,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核算调研,并委托省人民医院对远程会诊(含单学科、多学科)、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项目的成本进行测算,以提供调整远程医疗服务价格依据。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应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应用的通知》等,在通知中明确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运行管理机制,规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强远程医疗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开展新的远程医疗服务,加大远程医疗服务保障,督促各地强化应用,强化远程医疗应用考核。将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利用情况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专项行动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健康贵州行动考核内容,完善远程医疗政策文件。三是分别对6个县的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远程医疗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应用,督促相关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运行调度,统筹解决资金、网络等问题,做好正确操作和维护,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相关的健康服务。
三、强化使命担当,以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卫生健康工作的具体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集成整改、一体整改,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组织推进实施好、督促落实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形成常态、做成长效。严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责任要求,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加强与相关省级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与地方党委政府联动整改,深入研究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抓好卫生健康领域改革顶层设计,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完善发展。坚决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四个不摘”,用好东西部粤黔医疗卫生协作政策,深化“组团式”帮扶,大力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不断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委机关处级干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完善委领导成员联系市(州)和处级干部联系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深入县(市、区)开展联系工作。强化统筹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村卫生室、村医规范管理,加强各类补助资金发放,严格落实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措施。三是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机制,切实把一些行之有效的临时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加强监控的长效机制,从领导责任、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多管齐下,把刚性约束贯穿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成果的每个环节,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省委巡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落实“四新”。深入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大力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继续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对不适宜配置固定乡村医生或短期内招不到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卫生室,以及尚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严格按照基本药物规定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建章立制、制度上墙,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学历、执业资格、从业年限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推进解决村医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和进入及退出,推动村医向专业化、执业(助理)医师化发展。三是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纳入签约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四是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体系,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制订科学、严格、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应用。五是强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省内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持续推进东西部粤黔医疗卫生协作。六是完善基层中医服务体系。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强化系统管理,加大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七是推进健康促进行动。统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巩固拓展健康促进成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锤炼扎实作风,促进整改落实。深入开展“作风过硬不过夜、健康卫士勇担当”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整治革除作风上的顽瘴痼疾,督促各地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锤炼求真务实之风,大力整治搞形式、走过场现象,看问题、出政策、定措施,必须从实际出发,坚决避免讲空话、发空文、放空炮,坚决避免文山会海、表格泛滥、过度留痕,坚决避免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锤炼调查研究之风,大力整治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切实摸清卫生健康政策落实堵点难点、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老百姓所想所盼和群众实际困难。锤炼为民服务之风,切实把群众当亲人、把患者当家人,聚焦老百姓所急所忧所思所盼,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锤炼狠抓落实之风,大力整治拖拖拉拉、推诿扯皮、畏难退缩行为,坚决避免开会发文就等于部署、部署就等于落实、落实就等于办好的现象,切实把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办扎实。锤炼行业自律之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深入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全面净化行业风气。
(五)强化绩效考核,确保政策落地。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里程表”,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切实加强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考核,紧盯“攻坚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评估问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实行季调度、年督查,细化考核指标、逐年推进落实,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目标按要求落到实处。科学开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统筹好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对照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提前部署推进。全力做好迎接健康中国建设(行动)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推动各专项行动组加强与国家对接,落实好约束性、倡导性、预期性目标;督促各级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对照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逐一细化、查漏补缺,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15541;电子邮箱gzjkf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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