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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国务院4部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34号)精神和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指导,推荐合适的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住院医师到基层就业,并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照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中,对住院医师培训结业当年,因国家住培结业考核时间安排,尚未参加考核取得住培合格证者,可以先参加相应单位的招录考试,招录单位参考国家住培结业考核安排约定其提供住培合格证时间,以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拟录用者,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二、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住院医师“两个同等对待”工作对深化医改、建设健康贵州的重要意义。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将加强指导评估,将本项工作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狠抓贯彻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中医药局 

2022年5月26日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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