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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营养干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不同人群营养干预及膳食指导工作,有效改善重点目标人群和普通公众营养健康状况。现将《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营养干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及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3日以前将联络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及办公电话)反馈到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

附件:

1.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实施方案

2.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控营养膳食建议

3.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顾问及专家组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吴茜

联系电话:0851-86821823;

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联系人:杨大刚、袁丽佳

联系电话:13809435888、15285174268

联系邮箱:ydg435888@126.com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营养膳食工作,努力增强公众免疫力,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工作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负责,省国民营养委办公室、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组织督促落实。组建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顾问及专家组(名单附后),指导各地各医院营养干预的实施,适时开展营养膳食评估。

二、工作目的

(一)为新冠病患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

(二)为特殊人群制定营养防控措施;

(三)宣传疫情期间营养防治疫情的相关知识;

(四)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营养食堂。

三、目标人群

(一)新冠肺炎确诊(含治愈出院)患者;一线医护、疾控和管理人员等;

(二)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三)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由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委直属医疗、疾控机构分别负责);

(四)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工作内容

(一)对一般患者、重症患者、危重症患者进行个性化营养治疗,包括营养风筛、营养评估、个性化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治疗膳食制作、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肠外营养支持治疗、空肠插管及相关护理工作。该工作通过院内会诊、全院危重患者病例讨论、院外专家会诊等途径进行。

(二)对医务人员、老年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进行营养干预。包括提供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特医食品FSMP)和/制定专业的膳食方案来提高免疫力,最大限度保护医务工作者和特殊人群,避免感染。

(三)组织营养专家组对营养防治疫情的相关知识进行整理、筛选,用浅显易懂表达方式,通过视频、音频、书籍、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开展疫情期间营养知识的科普工作,让更多的人群受益。

(四)加强对营养食堂的监管,避免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感染。

五、工作任务

(一)现场营养干预工作

1.各级医院对在院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进行个性化的营养指导,并把营养治疗情况上报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

2.对新冠肺炎预后患者进行营养指导,提高预后患者免疫力,预防其他疾病的发生。

3.对一线医护人员进行营养指导,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的营养健康。

4.对普通人群开展营养教育,通过集营养健康宣教培训、发放营养健康手册资料、电视广播专家讲座、微信公众号等网络

媒体多种方式开展人群营养健康教育。

(二)线上营养咨询工作

省营养咨询热线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设置专项热线电话(0851-86779377)。热线接线专家要做好线上咨询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及时进行营养评估与指导。各市州、委属各医疗机构均设置热线电话,供公众咨询。

(三)医疗机构食堂监管工作

各医院加强对营养食堂的监管,避免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感染。

(四)加强援鄂医护人员营养膳食指导

委直属医疗机构或市州卫生健康局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本医院、本地区援鄂医护及管理人员营养膳食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疾控机构要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目标人群营养膳食需要,结合《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措施,明确专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营养膳食工作,积极促进患者康复和增强一线医护人员及公众免疫力。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医疗卫生、疾病预防等机构,积极组建营养干预专家组和志愿者队伍,设立营养服务热线,认真做好记录,适时开展营养评估,并按要求上报。

(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重点目标人群营养膳食干预和科普宣传,普及与新冠肺炎营养膳食有关知识。

(四)各地要适时将本地本单位实施情况反馈到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

请各联络人员自行扫码进入全省食品营养工作群


附件2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控营养膳食建议

一、新冠肺炎患者的营养治疗建议

1.原则:营养治疗是基础治疗手段,是新冠肺炎患者综合治疗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营养治疗应该基于营养诊断;

2.方法:按照五阶梯方法实施营养治疗,膳食+营养教育、ONS、管饲、SPN及TPN;重症患者根据胃肠道功能情况选择肠内营养制剂;推荐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如益生菌、益生元等;有胃肠功能受损的患者应选择预消化配方,推荐使用短肽型肠内营养制剂。对于严重胃肠道功能障碍的患者,需采用肠外营养以保持基本营养需求。在早期阶段推荐允许性低热卡方案,达到营养摄入量的60%-80%,病情减轻后再逐步补充能量及营养素达到全量; 

3.能量:根据疾病危重程度不同,推荐按照20-30kcal/kg/d 供给;

4.蛋白质:患者蛋白质需求增加,推荐按照1.0-2.0g/kg/d 供给,提高支链氨基酸供给;

5.脂肪:优先使用中长链脂肪酸,提高N-3 脂肪酸、N-9脂肪酸比例;

6.非蛋白供能比:糖/脂为50~70/50~30;非蛋白热卡/氮为100-150/1;

7.注意维持液体平衡,限制液体时以高能量密度营养为主,尽量减少代谢产生的CO2,同时限制高纯糖制品和甜饮料。对大面积肺实变及老年患者,建议控制静脉输液量;

8.微量营养素:常规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

9.免疫营养素:注意权衡利弊,掌握适应证;

10.监测:密切观察不良反应,评估治疗效果,动态调整治疗方案,注意个体差异。

二、一线工作者膳食营养建议

1.保证每天足够的能量摄入;

2.保证每天摄入足够优质蛋白质,如蛋类、奶类、畜禽肉类、鱼虾类、大豆类等;

3.饮食宜清淡,忌油腻,可用天然香料等进行调味以增加医护人员的食欲;

4.多吃富含B族维生素、维生素C、矿物质和膳食纤维等的食物。合理搭配米面、蔬菜、水果等,多选择油菜、菠菜、芹菜、紫甘蓝、胡萝卜、西红柿及橙橘类、苹果、猕猴桃等深色蔬果,以及菇类、木耳、海带等菌藻类食物;

5.尽可能每日饮水量达到1500-2000毫升;

6.工作忙碌、普通膳食摄入不足时,可补充性使用肠内营养制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奶粉、营养素补充剂,每日额外口服营养补充能量400-600千卡,保证营养需求;

7.采用分餐制就餐,同时避免相互混合用餐,降低就餐过程的感染风险;

8.医院分管领导、临床营养科、膳食科等,应因地制宜、及时根据一线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合理设计膳食,做好营养保障。

三、普通人群膳食营养建议 

1.每天摄入高蛋白类食物,包括鱼、肉、蛋、奶、豆类和坚果;不吃野生动物;

2.每天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在平时的基础上加量;

3.适量多饮水,每天不少于1500ml;

4.食物种类、来源及色彩丰富多样,每天不少于12种食物;不要偏食,荤素搭配;

5.保证充足营养,在平时饮食的基础上加量,既要吃饱、又要吃好;

6.饮食不足、老人及慢性消耗性基础疾病患者,建议增加肠内营养剂(特医食品), 每天额外补充不少于 500 大卡;

7.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不要节食,不要减重;

8.规律作息及充足睡眠,每天保证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

9.开展个人类型体育锻炼,每天累计时间不少于1小时,不参加群体性体育活动;

10.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建议适量补充复方维生素、矿物质及深海鱼油等保健食品。

四、妇幼人群居家膳食/喂养指导建议

1.育龄妇女居家膳食建议

(1)建议有孕育计划的妇女注意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推迟怀孕。

(2)为了避免意外怀孕带来的不确定性,建议育龄妇女居家生活期间,每天进行半小时以上室内运动,使身体保持在积极活跃状态。

(3)超重和肥胖者可尽量通过增加室内活动时间增加能量消耗,不建议通过控制节食量来减轻体重。

(4)蔬菜、水果等相对受限的情况下,须特别注意每日服用叶酸制剂或其它营养素补充剂,达到每日补充叶酸400微克。

2.孕期妇女的居家膳食建议

(1)把握好食物总量与身体活动量的平衡,做好体重管理,避免体重过快增加。

(2)确保重点营养食物的获取,每日获得100克瘦的红肉,食用碘盐,每日1-2个鸡蛋,孕早期每日300毫升液体奶,孕中晚期每日400-500ml液体奶(牛奶、羊奶,鲜奶或配方奶,优先推荐配方奶)。最好能每周1-2次进食海产品(海鱼、海带、紫菜)。最好每日能有500克新鲜蔬菜,而且一半以上为深绿色蔬菜,每日水果200-400克。

此种特殊情况下,推荐每日服用合适的含有叶酸、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维生素B1、B2、B6、铁、锌、硒以及DHA的复合营养素补充剂。益生菌制剂可能有助于提高身体抵抗力,可以合理选用。补钙在短期内可能与防御病毒感染无关,此处不做重点推荐,尤其是如能每日摄入推荐量的乳制品,则无需补钙。

(3)愉悦心情、轻松生活,避免焦虑

3.哺乳期妇女(乳母)居家膳食及哺乳建议

哺乳期妇女处于身体恢复、心理适应和母乳哺喂婴儿的多重状态中,其中心理、睡眠、生活状态、饮食生活、营养摄入、乳汁分泌与照护婴儿各因素之间相互影响。

(1)轻松生活、克服焦虑,有利于乳汁分泌。

(2)按自己的习惯愉悦饮食,无须与家人绝对分餐。

(3)确保重要食物的获取。

应确保每日膳食中获得220克左右的鱼、禽、蛋、肉类(含动物内脏),每日牛奶400~500 毫升,如口味可接受推荐选用营养强化的孕产妇奶粉,平均每日能有相当于25 g干大豆的豆制品,炒制或烤制的坚果10-15克。每日蔬菜类500 g,其中绿叶蔬菜和红黄色等有色蔬菜占2/3以上,水果类200~400克。如新鲜蔬菜供应受限,可以多选耐储存的绿黄色根茎、茄果类蔬菜(如绿萝卜、胡萝卜、莴笋、番茄、茄子)以及干的菌菇类蔬菜。为适应不同地域的月子文化,蔬菜、水果可以蒸、煮、烫后温热食用。需要选用碘盐。

建议选用含有叶酸、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维生素B1、B2、B6、铁、锌、硒以及DHA的复合营养素补充剂。益生菌制剂可能有助于提高身体抵抗力,可以合理选用。在防御疫情的应急状态下,对补钙不做重点推荐,尤其是如能每日摄入推荐量的乳制品,则无需补钙。

4.六月龄内婴儿母乳喂养建议

(1)无感染、或无疑似感染及没有医学观察要求的家庭中,请遵循已有的母乳喂养建议。由于疫情管制而缺少外出、不能获得室外阳光暴露的婴儿,需要注意及时、足量(每天400~800国际单位)补充维生素D(母乳喂养儿不需补钙)。因食物受限,乳母不能获得足够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时,建议给婴儿补充维生素A,以确保其肠道和呼吸道的免疫能力。

(2)产妇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确诊后未全愈者,暂停母乳喂养,需要改为人工喂养,请选择适合的婴儿配方奶粉喂养。

5.较大婴幼儿喂养建议和学龄前儿童居家膳食建议

为了减少儿童感染风险,除了加强对儿童的隔离防护、儿童个人卫生等措施外,合理喂养、加强营养,配合适度运动和充足睡眠,也是居家儿童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为此,对于此年龄段儿童喂养和膳食营养提出建议,强调以下关键点:

(1)两周岁以前婴幼儿继续给予母乳喂养

母乳富含免疫调节物质,对提高儿童抵御病毒能力有很大帮助。如果此前尚没有停止乳母喂养,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非常有利的。6月龄后母乳量不足或未能继续母乳喂养时,需按推荐量给与配方粉喂养。

(2)克服饮食习惯干扰,确保每日摄入适量的肉鱼蛋类食物、肉鱼蛋类是最为突出的高营养素密度食物,是儿童摄入足量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的保障,有助于儿童免疫系统发育成熟和发挥功能。

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推荐食物量,请参考《婴幼儿喂养指南关键推荐示意图/平衡膳食宝塔》中建议量。

(3)确保儿童适量奶类食物摄入

奶类是儿童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优先选择营养强化的婴幼儿配方奶或强化维生素A、D等营养素的儿童牛奶。普通液体牛奶、普通全脂奶粉也可选择。

(4)必要时使用营养素补充剂

对于不能很好饮食的儿童,建议选择单一或复合含有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维生素B1、B2、B6、铁、锌、硒以及DHA的营养素补充剂。益生菌制剂、乳铁蛋白制剂、牛初乳食品等可能有助于提高身体抵抗力,有条件的可以合理选用。

五、医院营养食堂防控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医院食堂要充分保障医务人员和隔离患者用餐。有条件的医院,临床营养科开展食堂专业监管工作。每日膳食供应应该由营养师根据以上各类人群营养建议进行配制。为了防止疫情传播,根据医院食堂就餐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在日常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基础上,执行以下防控要求。

营养食堂疫情期间管理规范:

1.食堂员工要求:进入科室检查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有异常情况员工安排休息,做好记录;开始工作前更换工作服、工作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口罩;工作前、去卫生间、工作间歇、手接触任何不洁表面后及离开科室前严格执行“手卫生”,防止污染。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操作间、售餐区,供货商送货时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2.就餐人员要求:限制进入餐厅,取消“堂食”。引导就餐人员在病房或医生办公室分散就餐。有条件尽量采取病房集中配餐,减少院内人员流动。不能实现集中配餐,食堂应尽量合理安排流程提前打餐快速分发,同时分散安排打餐窗口减少聚集。

3.环境卫生要求:室内保持良好通风,每餐就餐结束对于多人经常接触的地方如打饭窗口、收银台、刷卡机、门把手、电梯按键等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拖洗地面消毒;采用臭氧或紫外线灯消毒空气,做好消毒记录。

4.工用具卫生要求:每餐就餐结束,配制膳食过程使用的工用具(桶、勺、饭铲等)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每次清运后对垃圾堆放处进清洁、消毒。设置专用医疗废物箱收集口罩等防护用品,并每天到医院制定地点清运。

5.餐具卫生要求:有条件尽量采用合格的一次性餐具,确需要回收的餐具,回收后应立即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后再按规范流程,与科室内使用容器分开清洗,使用蒸汽或高温消毒灭菌后方可使用。

6.配餐员要求:配餐员进入病区前应佩戴好防护用品(帽子、医用口罩),进入病区后再戴一次性手套为患者分餐,分餐过程应保持各项防护用品正确、规范佩戴;发热病房等特殊区域配餐应使用专用餐车,尽量通过护理人员或传递窗分餐。配餐结束返回科室后立即用有效氯浓度大于等于1000mg/L的消毒剂擦拭餐车外表面,及分餐过程使用的工用具,再进行清洗,最后进行“手卫生”。

7.供应保障要求:为保障一线职工及患者充足的膳食提供,食堂需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及时调配关键岗位人员,确保餐饮供应。

8.醒目地方请粘贴抗疫相关提示:

为了防止疫情请佩戴口罩;请勿聚餐;有发热咳嗽者请及时上报;为了限制人流,防止疫情,务必做好营养餐厅仅医务工作者、病人及陪护进出等。

(编写专家:韩  华、李  逊、李祝花、潘建兰、荣翠凤、韦  琪、杨大刚、袁丽佳、张粒粒)


附件3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治营养干预顾问及专家组名单

顾  问:黄厚金  省营养学会理事长、教授

孙晓红  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教授

汪思顺  省营养学会秘书长、主任医师

组  长:杨大刚  贵州医科大附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慧群  贵州医科大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系主任、教授

袁丽佳  第925医院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晏  明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  员:李  逊  遵义医科大附院临床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

候玥玮  盘州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主任护

韩  华  遵义市一医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成华  兴义市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潘建兰  贵州医科大附院营养科副主任、副主任护师

荣翠凤  黔南州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副主任护师

梁  一  贵州医科大附院博士

罗朝勇  仁怀市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主治医师

韦  琪  省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主管营养技师

向开敏  省肿瘤医院营养科主任

张粒粒  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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