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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贵阳市特殊药品监管系统”的通知并妥善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

2018年10月10日,我委下发了《关于撤销<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贵阳市特殊药品监管系统”的通知>并妥善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5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现就《通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要求的原“2018年年底前合同期限届满的不再续签,尚未届满的年底前须依法予以解除。”调整为“2019年2月底前须逐步稳妥的依法予以解除,在此期限之前合同或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的,不再续签。”

二、“兴乾网”特殊药品信息化监管系统的推广使用,为精麻药品的日常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防范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相关医疗机构要迅速制订方案,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维护好、应用好、备份好相关重要数据。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精麻药品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妥善做好工作衔接、数据保密及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

联 系 人: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 宁贵华

联系电话:0851-86828870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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