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01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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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复核评审工作安排,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等相关文件,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金沙县中医院等12家中医医院进行了复核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留实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对反映情况不留实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4日(7天)
举报电话: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851-6810625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0851-6824684
附件:贵州省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2014 年7月7日
附件
贵州省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一、 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名单
遵义市:桐梓县中医院、赤水市中医医院
安顺市:安顺市中医院
毕节市:金沙县中医院、黔西县中医院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江口县中医医院、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
黔东南州:锦屏县中医医院、黄平县中医医院、天柱县中医院
二、被评为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名单
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