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坚持市级统筹、县级主导、机制创新,按照“县级带中心、中心带一般”,“突出中心、梯次发展”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市级统筹,整体谋划推进
一是市政府制定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12项重点改革内容和要求,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出台本辖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在充分考虑医疗资源布局、地理条件、人员因素、交通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重新规划中心乡镇卫生院,将其作为县域区域医疗中心,同时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的服务内涵要求进行建设。
三是组建遵义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督促指导工作专班,对县(市、区)医共体建设进行督促指导,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督办建议函的形式反馈交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是市医改办制定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和评价指标体系清单,确定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医共体三方权责,细化40项改革重点任务,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在市级层面,将医共体建设与医改考核有机融合,考核结果反馈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与县级牵头医院院长年薪、工资总额、改革补助经费等挂钩。
坚持县级主导,因地制宜推进
一是结合医疗资源布局情况,探索改革医共体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符合各地特点的县域医共体模式,激发改革动力。
二是县级制定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医共体三方权责清单,通过组建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理事会、成立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医共体章程制度等渠道,构建权责清晰的运行机制。
三是多渠道探索医共体内人才流动机制,牵头医院下派医院班子领导、管理人才、业务骨干到区域医疗中心任院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临床麻醉、手术执业资格的医生调整到区域医疗中心,盘活乡镇医疗资源;区域医疗中心管理骨干下派到一般乡镇卫生院任院长,在医共体内促进人才“下得去、上得来”。
坚持机制创新,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市委、市政府制定县域医共体内编制统筹使用政策,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统筹使用管理、人员统一招聘流动。
二是部门联动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实行“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市级统筹扣除5%质保金和县域内未加入医共体医疗机构预算基金等费用后,确定医共体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将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保基金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的预算额度,按月预拨,年度考核后结算。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比价关系。2020年,调整乡镇社区级收费项目,1891项(全市调整6953项),其中,206项一、二级手术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上调10%,541项三级手术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上调20%。
三是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和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激励制度,在保障医务人员全额工资的基础上,将医疗服务收入收支节余的5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再分配。对在乡镇就业的医学类高级职称、硕士以及取得全科医师资格的本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取得执业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月补贴1000元,稳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极大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
四是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以村卫生室优化结构布局、为在岗村医缴纳养老保险、新进乡村医生纳入编制内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保障政策”为支撑,全面扎紧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全市14个县(市、区)全面完成乡村医生社会保险参保制度,实现全市,4981名在岗乡村医生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县域医共体内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建立药品配送评分标准和退出机制,有效解决村级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难题。
遵义市12个试点县(市、区)和2个非试点区强化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组建县域医共体27个,重新规划布局县域区域医疗中心51个,150家乡镇卫生院、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62家村级卫生室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县级医疗资源实现有序有效下沉。2020年底,牵头医院累计向县域区域医疗中心下派临床类专业技术人员532名,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426名。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35项。二是有序就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牵头医院更加注重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的诊疗服务,2020年与2018年相比,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占,比由38.43%增加到45.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次年平均增幅7.%,牵头医院下转患者人次数从2018年3257人次增加到2020年7939人次,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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