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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暑降温!省卫健委下文预防高温中暑

进入7月,全省各地气温不断升高。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高温作业和重点岗位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夏季高温中暑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事故。
  根据《通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冶金、电力、露天矿山开采等重点行业以及炉前工、电力检修工、环卫工、快递员等重点岗位和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事故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未把高温危害因素作为识别、检测、评价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高温作业禁忌证及体检结果告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劳动者死亡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提高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等服务质量,并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医疗机构加强门、急诊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医护人员技能提升,不断提高对高温中暑患者的救治能力和水平。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好风险排查,科学合理采取避开夏季高温时段作业、减少高温作业时间、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充足的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等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人员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防止高温中暑事故的发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继续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要及时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要制定和完善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高温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帮助广大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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