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小编将用问答的方式为大家解读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
一、为什么要实行户籍制度改革?
答: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城乡整合和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平等与稳定。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暂时没有落户的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贵州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镇的目标是多少?
答:到2020年,贵州省要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30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3%。
四、贵州户籍制度改革,改了什么?
答:我省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
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省级层面建立了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就业、社保、低保、医保、住房保障、土地保障、财力保障、农村产权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的是什么?贵州是如何界定的?
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指一个地区城镇户籍人口占该地区户籍总人口的比例,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反映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和重要依据。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户籍人口数÷户籍总人口数
六、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有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答: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享受的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
七、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原“三权”能否得到保障?
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八、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指的是什么?
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建立了“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的补助机制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九、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能够享受哪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答: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能够享有城镇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镇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保障等。
十、贵州省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有何差别?
答:农村低保是根据农村平均年收入的比例计算发放;城镇低保是根据城镇平均工资的比例计算发放。《贵州省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明确: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908元/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98元/月。农村低保对象迁入城镇安置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十一、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办理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答: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
十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享有哪些教育政策保障?
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并且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为义务教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等惠普性政策。
十三、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到城镇后,养老保、医疗保险如何保障?
答: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保待遇可连续享受。
十四、户籍制度改革后,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吗?
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在城镇住房保障方面,在户口问题上已全面放开,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原城镇户口家庭和农业户口家庭享有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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