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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中如何定位?

根据《方案》要求,城乡各级各类机构将进一步明确其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更好地发挥促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作用。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三级医院(中医医院)对辖区内下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接收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主要承担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向上转诊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等工作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超出功能定位、超过服务能力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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