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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科医生?
发布时间: 2020-01-03 来源信息: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是不同国家使用的不同名称,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及我国香港、澳门地区习惯采用“全科医生”的名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习惯采用“家庭医生”的名称。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并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和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在我国,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指经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如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合格,拟从事或已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临床医生的统称。全科医生一般需要接受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类专业5年制本科教育,并经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5+3”模式)。同时,考虑现阶段城乡之间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情况,面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培养一批实用性助理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一般需要接受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类专业3年制专科教育,并经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即“3+2”模式)。 全科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师,包括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全科执业医师、全科主治医师、全科副主任医师、全科主任医师。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后,可为签约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约定的契约服务。但由于目前我国合格的全科医生还比较少,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规定,现阶段为城乡居民提供签约服务的临床医师既包括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也包括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这些符合条件并已开展签约服务的临床医生统称为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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